2018年7月,Ira J.
Kurzban大律師代表450多位投資人發起集體訴訟,為EB-5投資人爭取縮短排期、更多合理簽證名額及解決子女超齡問題。
近日,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從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AILA)獲悉,此案在爭取更多合理名額方面上訴失敗,哥倫比亞特區特區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 D.C. Circuit)駁回了原告的上訴,維持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 DOS)將簽發EB-5投資移民簽證時,將投資人的配偶及子女計入每年的1萬名配額中的做法。
上訴法院認為,移民法 INA
§203(d)條的明確含義就是要求國務院採取1990年之前的做法,並駁回了原告“國會(Congress)在1990年對法案其他部分進行實質性修改時,改變其含義”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