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从事国际贸易、商务活动;从事短期商务会议、培训;从事短期宗教活动;出席法庭诉讼;伴随雇主的家庭仆人等类别的签证。
主要是到美国从事短期独立研究工作;参加科学教育、学术性(或商业性)会议;提供短期服务(或接受短期培训);参加国际性文体活动等。
持B-1商務簽證者最長停留期限為一年,延期最長是六個月。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 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由于年轻的申请人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他们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为移民 ......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B-1簽證的申請者在收到其申請的批准通知書後必須在當地的美國海外領事館進行面談,通過面談者才可獲得簽證入境美國。在面談之前,申請人應該通過撥打收費電話與簽證資訊服務中心聯繫,以預約簽證面談的時間。
外國人士到美國作短期停留,使用最多的就是非移民签证的B类旅游商务签证,旅游签证包括了商务考察、观光旅游、看病医疗等都使用B签证,又分为商务的B-1签证,和观光医疗的B-2签证。
主要是參與國際貿易如和外國公司談項目、研究商務課題,簽訂合作意向等商務活動的商務人士。
根據活動時間的長短來定,一般都不會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會有半年時間, 最多不超過一年。
申請人要證明的有三項,第一是要證明到美國來的目的是商務生意;第二,是要證明留在美國只是預定很短的時間;第三,應該證明固定的住宅在原居地,並且有必須回到原居地的原因,如工作,社會地位,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