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中心因為欺詐或者其他原因被關停,現在對EB-5投資者而言,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潛在風險,因為一旦關停,按照移民局的政策,尚未登陸拿到臨時綠卡的投資者,其已經獲批的I-526都面臨被收回的風險。
按照8月初的統計,目前大致有17家區域中心因為欺詐等原因被關停,這已經不是個別現象了,更何況有些區域中心旗下投資者數量眾多(參考閱讀:移民局關停區域中心共計253家|原因及列表)。
業內普遍認為移民局該政策不合理,超越了法律的授權,並且給無辜投資者和專案造成重大損害,也因此關停區域中心的上訴是業內大事,影響深遠。
目前,有兩起重大的區域中心關停申訴案,分別由業內兩大律師領銜。
第一起是,Ira Kurzban律師牽頭的美國之路二期(美國之路一期已經在AAO-移民局上訴辦公室翻案)目前正在華盛頓州聯邦法庭上訴。據說,區域中心關停之後先在AAO上訴,但是被AAO拒絕,在上訴提起到法庭之後,6月底AAO又要求進行補件重審此案。貌似移民局有退讓的表現,或許代表二期的申訴有了好的進展。由於未見到詳細檔,故而無法進一步瞭解。
第二起,就是Robert Divine律師牽頭的佛蒙特區域中心關停案,今天就來大致介紹下這起案例。
首先,看下進程:
1. 1997年6月26日,佛蒙特區域中心(VRC)獲批
2. 2016年4月12日,VRC旗下Jay Peak公司(開發商)被SEC起訴
3. 2017年8月18日,移民局對VRC發出NOIT(意向關停通知)
4. 2017年7月3日,移民局對VRC發出NOT(關停通知)(參考閱讀:區域中心關停新案例三則)
下面,來看下律師對於VRC關停的上訴狀:
VRC認為,移民局關停他們區域中心,並未已經聯邦法律和移民局政策指南,不合理地依賴了媒體報導而不是可靠的資訊來源。
1. 移民局並未合理認識到VRC對於促進經濟發展帶來的持續貢獻
因為移民局對區域中心的關停理由,第一要點就是借用法律要求區域中心能夠持續促進經濟發展。故而,VRC從這點開始申訴,並提供了VRC旗下兩個非Jay
Peak項目的材料和證明文件,證明所進行的投資和創造的就業。
2. 就其關停通知而言,移民局並未獲得法律的授權
法律條文要求,區域中心能夠促進經濟發展,但是並未要求區域中心擔負起對旗下項目進行監管和審計的職能。移民局認為VRC未能監管Jay Peak的項目問題而關停VRC,沒法律授權。
3. VRC對於項目的監管,一直以來都滿足移民局和EB-5計畫的要求
4. VRC給移民局的報告,基於其所獲得的資訊是全面完整的,並且一旦發現潛在問題後及時採取了行動
5. 立即關停VRC將對外國投資者造成不必要的和永久的傷害,並將影響經濟發展
6. 移民局依賴新聞報導而不是更可靠的資訊來源,是任性的不合理的
7. 就算移民局要關停VRC,也應該逐步執行而不是立即關停
9月4日,佛蒙特區域中心剛剛遞交了向AAO-移民局上訴辦公室的申訴,這不但代表了該區域中心旗下非Jay
Peak項目的近200名投資者的未來,而且還將會對其他類似區域中心的無辜投資者的未來,值得我們關注。
正如,律師在申訴文件中所言,法律並未授權移民局全權決定如何關停區域中心,同時也並未授權移民局在關停區域中心之後收回未登陸EB-5投資者的I-526並停止他們的移民申請進程。
不管怎樣,移民局在損壞無辜投資者利益方面,走的太過了,希望訴訟能扳回行政權力的濫用。
訴狀原文:http://www.dfr.vermont.gov/sites/default/files/dfr-eb5-regional-center-administrative-appeal-filing.pdf
文章來源:EB5Sir 美國EB5一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