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漫谈|楊心傳】「肥咖」(FATCA)讓富有的美國人無所遁形,現在美國卻成為了富有外國人眼中可以藏匿財富、逃避母國稅收的「避風港」,真可謂極大的諷刺。美國歷來是打擊逃漏稅惡行的主導者,為追查本國公民和綠卡人士的海外隱匿資產,政府於2010年出台「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 (俗稱「肥咖」),以法律條款訴諸外國金融機構和政府必須向美國國稅局呈交美國客戶的資訊,瑞銀、瑞信、法銀、匯豐在美國的「窮追猛打」下先後「淪陷」
國際經合組織(OECD)參照「肥咖」,在2014年頒布「國際資訊共享標準」(AEOI),要求各國金融機構披露國際客戶的涉稅資訊,防止利用隱瞞離岸金融帳戶逃稅。AEOI要求分享的資訊包括受益人帳戶的稅籍地、詳細收入、帳戶收益及帳戶餘額等,不僅個人,也包括公司、信託等。全球58個地區自今年1月1日起採用該標準,另外35個地區(包括瑞士、新加坡和香港)將在一年後開始實行。迫於由共和黨主導的國會及國內銀行業的壓力,美國拒絕簽署執行這一協議。
歐洲、亞洲及拉美的律師、信託公司已紛紛著手協助富豪客戶把傳統離岸金融中心——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香港等地的資產轉移至美國內華達、南達科他和懷俄明這三個法律相對寬鬆的免稅州。全球最大離岸信托供應商恆泰信託公司(Trident Trust Co.)趕在2016年1月1日最後披露期限前將旗下幾十個高端帳戶轉到了南達科他的蘇福爾斯市(Sioux Falls)。南達科他並非傳統意義上的離岸地,但該州在1983年廢除了限制信託基金期限的法規,其保密法和對離婚者及債權人的保護,使眾多國內外富豪趨之若鶩。歐洲的老牌金融機構羅斯柴爾德公司(Rothschild & Co.)在內華達的里諾(Reno)建立了信託公司,幫助富有客戶將位於百慕大等地的離岸資金轉至內華達。根據內華達州的法律,非信托公司或者非內華達州本地註冊的公司均是可以擔任信托的受托人。
離岸信托(Offshore Trust )又稱境外信託,指一國居民將其財產或家庭基金授予設在另一國家(通常為避稅地)的信托,可最大限度地規避遺產稅,實現家族財富的傳承。設立信托的人稱為委托人(grantor)或授予人(settlor),接受信托利益的人為受益人(beneficiaries),而負責管理信托的個人或組織則被稱為受託人(trustee),個人可以同時成為委託人和受託人,或者同時成為委託人和受益人。信託是一個法律概念,而非一個法律實體,受託人根據要求為受益人管理財產。離岸信託可使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保障信託資產的安全,無須擔心資產被無故挪用,嚴格分離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披露,截至2014年已有2萬名中國大陸、香港投資者在世界各離岸金融中心開設資產信託和公司。許多中國富豪的家族信託通過境外運作,家族資產放到離岸信託,請受託人管理,可有效集中資產,完成家業傳承的願景。
反觀美國,財政部幾番欲擬類似於經合組織外國銀行帳戶信息披露標準,但因國會反對,擱置五年。外國公民通過進入美國的免稅地區藏匿資產,躲避稅收,美國無意於執行AEOI,勢必會給他國政府造成損害,同時大量資金流入美國的秘密帳戶,財政部擔心可能成為非法集團洗錢的新渠道。AEOI與「肥咖」的不同之處在於引入互惠原則,締約國和地區可獲得對方金融機構的所有金融資訊,也同時每年與其他締約國和地區交換信息。美國是繼續抵觸OECD的資訊共享標準,還是朝著全球稅收透明化的「大勢」推進,答案尚未可知。(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作者:楊心傳
來源:世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