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之優缺點
流覽次數:5570 添加時間:2012/6/20
要去美國投資設立一家公司,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陳成立一家什麽類型的公司。美國常見的公司類型有獨資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合夥公司(Partnership)、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及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對於一般的投資者來說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會是個比較好的選擇。不過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也是有他的缺點的,下面USLawChina將為您講述成立美國有限責任公司的優缺點,以幫助您更好地選擇。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比較新型的複合形態,大多數州都允許其成立。這種公司兼具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夥公司的特點資合和人合的雙從有點。進一步講就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且又具有類似合夥公司的報稅方式和靈活的運作。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之優點
(1)手續較為簡便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定期舉行董事會議和股東會議;而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舉行定期會議,從而減少了相應的日常文書工作,降低了工作的繁複程度。
(2)沒有對所有人的限制
S型股份有限公司(將公司稅轉嫁到股東個人稅之公司類型)的股東必須超過100名,並且每位股東必須是身份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自然人。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對此作出限制。
(3)可以將成員的權益放入生前信託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可以自由將其權益放入生前信託。S型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員股份難以置於生前信託。
(4)擁有降低損失的能力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能夠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降低經營收入的損失。S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也可以降低經營損失,但C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標準類型)的股東不可以。
(5)靈活的報稅方式
在報稅方式上,有限責任公司類似於個人私有企業或合夥企業,這意味著其能避免被雙重徵稅。而且,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人不需要從工資中繳納失業保險稅。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之缺點
(1)需要從利潤中繳納社會安全稅及醫療稅
在某些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納稅額高於股份有限公司。
(2)所有人必須迅速重新安排利潤
有限責任公司不需雙重徵稅,故其利潤自動包括在成員收入中;因此所有人必須迅速將利潤分配給成員。而C型股份有限公司則不需要將其利潤作為分紅立即分給其股東。
(3)邊緣利潤較少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獲取的邊緣利潤,比如:團體保險、醫療補償計畫、醫療保險必須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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