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說明
需要到美國參加商業會議、培訓、洽談等商務活動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請B-1短期商務簽證。根據赴美目的的不同,可以分為五類:
1. B-1國際貿易、商業活動的短期商務簽證
2. B-1短期商業會議、培訓等的商務簽證
3. B-1從事宗教活動的短期商務簽證
4. B-1出席法庭訴訟的短期商務簽證
5. B-1伴隨雇主的家庭僕人的短期商務簽證。
申請B-1商務簽證時申請人需要證明:
1. 赴美的目的是進行短期的商務活動,如參加短期的會議、商貿洽談、培訓等;
2. 預計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是短暫的;
3. 在美國境外有固定住所,且不願意放棄;
4. 意圖在美商務活動結束後離開美國;
5. 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承擔在美國期間的一切費用(如公派,則需證明公司會承擔一切費用);
6. 在美期間不能進行與B-1簽證不符的活動(如打工﹐上學等)。
B-1簽證的有效期為一年,允許在美國停留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當然,申請人不一定就能獲得六個月的停留期,入境時移民官會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給出合理的停留期限,常常會少於6個月。B-1簽證持有人入境美國後,不可以從事與赴美目的無關的活動,如工作、學習等。另外,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不能跟隨,只能各自符合條件各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