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計畫常見的誤區
流覽次數:4729 添加時間:2006/3/3 來源:Jenny Lv
不制定遺產計畫或者不合理的遺產計畫會使你在遺產稅和遺產認證上花費很多錢,並且給你的繼承人帶來諸多困擾。下面是遺產計畫中常見的一些誤區,要注意避免:
1、認為你不需要遺產計畫。當然,事實上每年只有少數遺產需要支付聯邦和州的遺產稅。2006年,只有當你的遺產超過200萬,你才需要支付遺產稅。但是要知道,你還有正在增值的職工集資退休計畫(employee-funded retirement plans)、正在上漲的房屋價值以及人壽保險等等,這些很輕易就會使你的遺產達到那個數額界限。即使你不必擔心遺產稅的問題,為你的遺產做計畫還是可以為你的繼承人節省很多時間的。如果你不做遺產計畫,那麼你所在州會替你做計畫。
2、認為應該把錢帶到墳墓裏。很多有錢人在合法地保護自己的資產時猶豫不決,怕自己的財產被一一分給別人(比如進行贈與或者把財產放入信託)。他們應該牢牢記住在他們去世後是不可能把錢帶走的。
3、沒有做好記錄。如果你的繼承人不知道怎麼找到你的遺囑、保險單、銀行帳戶和其他文件,他們就很難整理你的遺產。事實上,每年都有上百萬的財產無人認領,就是因為繼承人根本不知道這些投資帳戶和銀行帳戶的存在。
4、把你全部的遺產都留給你的配偶。把你的遺產留給配偶並不需要交納遺產稅,除非你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但是,如果這些財產持續增值的話,在你的配偶去世時,他/她的遺產可就要付稅了——而且你浪費了你200萬的遺產稅免稅額。事實上可以通過使用信託或贈與等方法解決這個問題。
5、夫妻兩人把所有的資產都進行聯合共有。夫妻兩人聯合共有的資產,在一方去世後,將自動轉移給生存一方。但是如果遺產超過兩百萬的免稅界限,生存配偶就需要支付遺產稅了。
6、沒有遺囑。遺囑是指定在你去世後誰獲得你的遺產、為你的子女指定監護人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法律檔。它是你遺產計畫中最基本的檔,但是70%的美國成年人都沒有遺囑。
7、認為一份遺囑就足以完成遺產計畫了。對很多遺產來說,一個適當撰寫的遺囑就足夠了。但是對於價值較大、較複雜的遺產,需要進行另外的計畫。
8、沒有利用每年$12,000的贈與稅免稅額。你每年都可以給每個受贈人送出$12,000的財產,而不用交贈與稅。這是把你可能要交稅的資產從你的遺產轉移出去的簡單的方法。
9、把人壽保險留在遺產裏。如果你的人壽保險留在遺產中,就可能會增加你遺產的問題。人壽保險理賠金無須交納所得稅,但要繳納遺產稅。可以利用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來解決這一問題。
10、沒有為無能力做計畫。無能力在財產上所帶來的後果比死亡更為嚴重,但是人們通常會忽略為無能力做計畫。想像一下,如果一個人不幸發生車禍,要在醫院躺一個月,這段時間他/她的經濟事務(比如生意、股票或其他投資)該如何管理呢?如果一個人中風而變得永久無能力,這時法院會指定一個監管人或監護人,將會有很多花費和麻煩的程式。通過授權書或生前信託可以對無能力做以計畫。
11、沒有更新你的遺產計畫。結婚、離婚、死亡、出生、繼承以及稅法的變化都可能需要你修改已有的遺產計畫,包括更改受益人、增加信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