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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發佈美國公民領養中國孤兒的特別規定
流覽次數:4825    添加時間:2012/7/23    來源:Sally Nie

據相關數據顯示,美國是全球領養孤兒最多的國家,中國是送養孤兒最多的國家,中美兩國在國際孤兒領養中都非常重要。2008年4月1日,《海牙領養公約》在美國簽署生效。最近,美國政府機關為了明確美國公民領養中國和危地馬拉孤兒案件又專門發佈了一個過渡期政策備忘錄。下面USLawChina將重點為您介紹此備忘錄中關於領養中國孤兒的說明。
 
《海牙領養公約》在美國生效後,美國公民領養外國孤兒有兩種程序,一是領養簽署《海牙孤兒領養公約》國家的孤兒適用的海牙公約程序;另外一個是領養未簽署《海牙領養公約》國家的孤兒適用以前的
孤兒領養程序。中國是《海牙領養公約》的締約國,依照海牙公約,美國公民領養中國孤兒平均需要4-5年時間,相當漫長。
 
過渡期政策備忘錄旨在解決申請人在2008年4月1日之前遞交I-600A(孤兒移民預先申請表格)或I-600(孤兒移民申請表格)申請或申請未決的案件,仍可適用以前的孤兒領養程序,以避免辦理手續的拖宕延誤。但前提是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I-600A申請批准通知書,或是在I-600A申請通過後已遞交I-600(孤兒移民申請表格)。
 
在過渡期備忘錄中進一步指明,對於I-600A已過期,但未來得及在過期前遞交I-600的申請人,則需要遞交
I-800A/I-800表格——《海牙孤兒領養公約》國家孤兒移民(預先)申請表和費用。雖然申請的類型發生變化,但是審理進度會跟原來的一樣,不會有拖延。中國政府已向美國國務院表明,任何轉為海牙領養程序的準領養父母會依舊保持他們合格的領養身份,且在孤兒分配中的等待位序保持不變。
 
該過渡期備忘錄主要是用於美國移民局官員在處理上面列舉的特殊案件時作為參考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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