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夫妇通常会共同拥有很多(即使不是全部)他们的财产。如果你想跟很多人一样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配偶的话,你不用担心什么是你拥有的和什么是你的配偶拥有的。但是如果你想把你的财产分给几个不同的受益人的话,你需要清楚什么是你的财产。
一.普通法州(common-law states)
大多数州,除了下面所列的实行夫妻共有财产的州之外,都实行财产所有权的“普通法”制度。在这些州里,通常很容易分清哪个配偶拥有哪些财产。只要你的名字写在契约、汽车证或者其他的所有权文件上,那个财产就是你的。你有权把你的财产留给你选择的任何人。但你的配偶在你死后有权主张你财产的特定份额。
如果你和你的配偶的名字都在所有权证件上,你们每人拥有一半的权益。你把你的一半权益转让或遗留的自由取决于你和你的配偶怎样共享所有权。如果你们以“有生存者权利的联合共有”方式(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或者是“共有财产的全部占有”(tenancy by the entirety)方式,如果配偶之一死亡,财产就自动归属生存的配偶――不论已亡配偶的遗嘱怎样写。但是如果你们是以“共有财产”(tenancy in common)(可能性较小),那么如果你们愿意,可以把自己的一半权益留给配偶之外的某个人。
如果某一个财产没有所有权证件,一般来说如果是你购买的或者是你接受的赠与物,它就是你所拥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有财产州(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
如果你住在夫妻共有财产州,规则就更复杂了。夫妻共有财产州是Arizona, California,Idaho,Louisiana,Nevada,New Mexico,Texas,Washington,and Wisconsin。在Alaska州,配偶可以签订协议把具体的财产归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般来说,在夫妻共有财产州,每个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挣的钱,以及用这些收入购买的所有财产,都被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由夫妻双方平等地拥有。同样,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双方共有债务。在一个配偶死后,他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一半就会归属于生存配偶,除非他留下有不同指示的遗嘱(will)。
已婚夫妇也可以拥有个人财产(personal property)。例如,某个配偶继承的财产应属他个人所有。一个配偶可以把他的个人财产留给任何人,而不必归生存配偶所有。
已婚夫妇不一定要遵守哪些是夫妻共有财产哪些不是的规则。他们可以签署一个书面协议,把一些或者所有的夫妻共有财产归为某个配偶的个人财产,反之亦然。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
1. 在婚姻存续期间每个配偶所挣的钱;
2. 在婚姻存续期间用每个配偶所挣的钱购买的财产;
3. 与夫妻共有财产混合在一起已不能识别出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
1. 婚前该配偶所有的财产;
2. 该配偶个人所获的赠与财产;
3. 该配偶个人所继承的财产。
不论财产的所有权文件上是谁的名字这些规则都适用。例如,夫妻共有财产州的一个已婚妇女可以只以她的名字拥有一辆汽车――但在法律上,她的丈夫可以拥有一半的权益。下面是一些其他的例子:
- 你的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一台电脑,这属于你配偶的个人财产,因为一个配偶单独继承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 你在婚前所拥有的一辆汽车,这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一个配偶婚前所拥有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 你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你的收入购买的船,用你的名字拥有和登记,这应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它是用夫妻共有的收入(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所购买的。
- 一套房子,契约上说明你和你的妻子以夫妻共有,并且是用你的收入购买的,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它是用夫妻共有的收入(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所购买的,并且是以夫妻共有。
- 你接受的赠与物照相机,这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一个配偶所得的赠与是他的个人财产。
- 你和你的配偶共有得一个支票帐户(checking account),你把20年前继承的$5,000放在里面,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这$5,000本是你的个人财产,但已经和夫妻共有的资金混合在一起,就变成了夫妻共有财产了。
一些夫妻共有财产州提供了一个保留夫妻共有财产权利的有利的方式,来避免在第一个配偶死后进行遗产认证(probate)。这叫做“有生存者权利的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如果夫妻对一项财产比如房子保留权利,那么当一个配偶死后,房子就自动归属于生者,而不需要任何遗产认证法院(probate court)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