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秀娟律師長期從事移民法和家事法執業,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少問題比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將這些問答整理後陸續公佈在網站,供更多讀者流覽瞭解,獲取有用的資訊。以下為客人問到的典型問題及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的回答。
黃先生問:
我是ME畢業的學生,現在用的是OPT。請問我能否自己開公司或者與人合辦來給自己辦身份?按照規定我在OPT期間一定要從事與ME相關的工作,這個界限到底有多嚴格?如果我用自己的公司申請H-1B,那麼我的公司有沒有經營範圍及行業的限制?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答:
一般來說,OPT學生自己成立公司,將來有可能用這個公司辦理H-1B身份,但難度很大,因為對於自雇的申請人移民局會有一些特別的適用條件,在成立公司和申請時要特別注意相關的規定。
有關用自己公司申請H-1B, 以及您詢問的新公司具體從事哪個行業,可以經營什麼業務,工作的相關性界定,如果違反可能導致的處罰等問題,我們還需要和您做更多的溝通,個案諮詢建議選擇賀律師的諮詢服務: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ffzx.asp?fw_id=46費用支付可以用銀行轉帳、寄送支票、信用卡的方式,支付後會及時安排諮詢時間。
羅小姐問:
我是中國政府資助的J1簽證者。按照規定,很難獲得兩年居住權的豁免。我的孩子在中國上大學,辦理的是J2簽證。他們大學需要明年秋天派他們到美國做交流學生。我們最近才認識到,可能J2簽證的孩子無法再次進入美國,從而耽誤了他們的交流學習。 請問律師,以下問題:(1) 我現在已經到美國1個半月,是否可以申請取消J1簽證?(2)孩子是否可以申請取消J2簽證身份?他三年內還沒有滿21歲,無法直接申請豁免。(3)我能否申請J1延期,使得孩子的J2簽證到明年秋天仍有效?是否還有其他的辦法,能保證孩子明年順利赴美做交換學生?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答:
受兩年回國居住限制的J-1/J-2人士在申請H、L類工作簽證或者移民簽證時會受限制,除非取得J1豁免,不過,這一規定並不會限制J-1/J-2人士申請F-1或者J-1簽證,所以,您的孩子符合J-1交流學生專案要求的話,明年還是可以申請J-1簽證來美。
目前的兩年回國居住限制規定,外籍人士如果受這一限制,那麼在取得豁免或者回國住滿兩年之前,不能申請移民簽證或者成為永久居民、不能申請H或者L工作簽證、不能調整身份(即使以政治庇護或者難民名義)、在美改變身份申請H或者L非移民簽證。
如果滿足一定條件,您也可以申請J-1延期,小孩的J-2得以延續,但不一定能用J-2身份參加學校的交流專案。針對您這種情況,如何為小孩的身份做好銜接和規劃,是否必須取消您在美國的身份,這些重要問題的瞭解,建議您選擇我們針對個案的諮詢服務來獲得指導: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fwYmf.asp?fw_id=37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說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 www.jessieho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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