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遺產稅和贈與稅
遺產稅(estate tax)是對一個人死時擁有的財產所徵收的稅務,主要是聯邦遺產稅,有的州也徵收州遺產稅。贈與稅(gift tax)是對一個人贈與的財產所徵收的稅務。 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支付遺產稅,遺產價值不超過當年的免稅額的人就無須支付遺產稅。贈與稅也是如此,如果一生中所贈與財產的價值不超過某個特定的數額(免稅額),也無須支付。2001年,國會通過了逐步廢除聯邦遺產稅的立法。但是國會並沒有廢除聯邦贈與稅,只是降低了最高稅率。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免稅額和最高稅率如下表所示: 年份 遺產稅免稅額 贈與稅免稅額 最高遺產稅和贈與稅稅率 2005 $1,500,000 $1,000,000 47% 2006 $2,000,000 $1,000,000 46% 2007 $2,000,000 $1,000,000 45% 2008 $2,000,000 $1,000,000 45% 2009 $3.500,000 $1,000,000 45% 2010 遺產稅被廢除 $1,000,000 最高個人所得稅稅率(只有贈與稅)
在2011年,除非國會投票延長廢除遺產稅的期限,否則遺產稅還會徵收。 免稅的其他情形: 1. 如果你的配偶是美國公民,那麼你留給他/她的所有財產或者對他/她做出的任何數額的贈與,都是完全免稅的。(如果你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你可以做出$101,000的贈與而無須支付贈與稅。) 2. 你可以每年向每位受贈人贈與$11,000,而無須支付贈與稅。 3. 你為他人支付的學費或醫療費,以及留給或贈給免稅慈善機構(tax-exempt charity)的財產,都無須支付遺產稅或贈與稅。 二、怎樣避免這些稅務
1. 充分利用法定的免稅條款。每年向每位受贈人贈與$11,000,或者把財產送給配偶,或者為他人支付學費或醫療費,或者把財產送給慈善機構,不僅這些贈與都是免稅的,而且還可以減少了你的遺產總額,從而可能會避免或者降低遺產稅。 2. 設立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3. 設立AB信託(AB trust)。夫妻以信託形式將財產留給子女,而賦予生存配偶在生前的使用權。比起把財產全部留給配偶,此方法使後死的那個配偶的應稅遺產數額減半。 4. 設立QTIP信託。這把夫妻繳納遺產稅的時間延長至後死的那個配偶去世時。 5. 設立人壽保險信託,把人壽保險收益排除在遺產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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