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1,100萬非法移民,他們離鄉背井來美,在夾縫中求生存,有的是為了家鄉親人的溫飽、擺脫恐怖政權,或者為後代子孫的美好未來。
有些在中餐館工作的非法移民因為擔心被驅逐,雖然被剝削勞力,工資遠低於基本薪資也不敢張揚,所有辛酸只能往肚子裏吞。
《漢普夏每日公報》(Daily Hampshire
Gazette)近幾個月試圖深入探訪麻塞諸塞州18家中、日餐館的雇主及員工,其中至少有4家餐館老闆或經理承認雇用非法移民,給予的工資遠低於麻州規定每小時10美元的基本工資。
這四家餐館分別為在阿默斯特市(Amherst)的“東方美味”(Oriental
Flavor),北安普頓市(Northampton)的“東方美食”(Oriental Taste)和“櫻花自助餐”(Sakura
Buffet),伊斯特漢普頓市(Easthampton)的“王朝美食”(Dynasty Gourmet)。
這些餐館提供員工的月薪在1,500美元(每週工作50小時)到2,000美元(每週工時72小時)之間,若依基本工資規定,前者的月薪應為2,000美元,計入加班費為2,200美元;後者為2,880美元,計入加班費應為3,520美元。
另外其他3家餐館,即阿默斯特市的“薑園”(Ginger Garden),伊斯特漢普頓市的“東昇”( Tong
Sing)以及北安普頓市的“禪”(Zen),被員工指稱提供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老闆或管理層不願回應。
“禪”中餐館在今年5月23日無預警關門,並因此暴露當地中、日餐館普遍剝削員工的情況。根據麻州政府的規定,所有勞工包括非法移民都享有最低工資的權利。
華裔胡先生:老闆不准我向外人訴說
來自中國的胡先生,在“東方美食”(Oriental Taste)中餐館擔任廚師,他住在餐館提供的宿舍,不願意接受記者的訪問,他說:“雇主不准我對記者說話”。
律師和勞工團體表示,這些被剝削的餐館員工不敢表達意見是不足為奇的,因為非法移民屬於地下經濟,雇主提供工作和棲身之所,並以此為藉口給予低工資,要求員工超時工作和噤聲。
北安普頓市律師鐘斯(Jocelyn
Jones)說:“非法移民不敢抱怨多半是因為擔心被拘留和驅逐出境,或者害怕被雇主報復,導致被隔離,再也無法找到工作和棲身之地。因此他們覺得主張自己的權期會得不償失。”
她說:“另一方面,這些雇主喜歡雇用非法移民而且有恃無恐,因為他們十分清楚非法移民的想法。”
耿林:非法移民也有資格拿基本工資
耿林(Lin Geng,音譯)是“禪”餐館的壽司廚師,來自中國,曾在美國6個州的10多個亞洲餐館打工,工作了14年才拿到最低工資。
他說:“早期我覺得因為是非法移民,所以沒有資格拿基本工資,現在我的觀念改變了,知道這是我應得的,而是每位非法移民都有資格拿基本工資。”
今年33歲的耿林說,非法移民的薪資不是跟著法律走的,而是由地下經濟市場的供需決定的。
律師皮爾得(Billy Peard)表示,有些雇主認為有提供員工宿舍,就可以少付工資,然而這是違反法律的。
麻州規定,提供住所的雇主,每週自員工抵扣的薪資,不得超過35美元。
對各級政府來說,亞洲餐館普遍支付低工資的情況,即“工資盜竊”行為,不符合市場公平競爭原則,不僅侵犯員工權益,同時也傷害其他符合基本工資規定的餐館。
鄭耀:餐館工作既熱又累
鄭耀(Yao Zheng,音譯),29歲,九年前跟著父母由中國福州市來到美國。由於是非法移民又身無技能,所以一直在餐館工作,五年前來到霍利奧克市(Holyoke)的餐廳工作,住在宿舍,月薪約900美元,每週工作72小時。
她回憶說:“當年的900美元算不錯了,我還很年輕,也不知道能怎麼做。”依照當年的基本工資規定,她應得1,664美元。
現在她在伊斯特漢普頓市的“東昇”餐館工作,每週工作72小時,月薪是2,000美元,小費大概500美元。
依麻州的規定,鄭女士的月薪至少應為2,880美元,計入加班費為3,520美元,另外,計入小費如果仍不到基本工資,雇主必須補足差額。
鄭女士說,餐館工作既熱又累,但她沒有抱怨,因為她和父母離鄉背井又無一技之長,能在美國找到工作,已無所求了。
楊先生:想趕快學英文換工作
楊先生(HW
Yang),27歲,在“東方美味”餐館工作。三年前跟著家人來到美國,不過,和其他非法移民不同,他有工作簽證;每月工時大約200小時,月薪大約1,600美元。同樣低於應有的基本工資月薪2,000美元(計入加班費為2,200美元)。
還不懂英文的楊先生急迫想要學英文,透過翻譯,他說:“在這裏每個人都講普通話,很難練習英文,雖然現在的工作還不錯,但我想學習英語,將來也許會改變想法和換工作。”
來自洪都拉斯的祖尼加:為了家人再苦也要忍
除了華裔,還有來自他國的非法移民也在亞洲餐館求生存,祖尼加(Wilfredo Zuniga)是其中一位。
去年祖尼加由洪都拉斯來到美國打拼,因為他想要給在家鄉的愛妻和3名孩子一個無憂無慮的家,不要生活在為了一支手機就殺人的城市。
他最後落腳在麻州的“禪”中餐館,擔任服務員的工作,一周工作72小時,週薪大約475美元,時薪約6.6美元,遠低於麻州規定的最低工資時薪10美元(如果計入加班工資,祖尼加的週薪應為880美元)。
在老闆關門後祖尼加到另一家中餐館工作,月薪1,800美元,為了怕失去工作,他不願透露餐館的名稱。他說,餐廳的工作很辛苦,但至少能掙錢,是他在充滿暴力和貧困的洪都拉斯所沒有的工作。
還不會英語的祖尼加,以西語告訴記者:“洪都拉斯很貧困,不像在美國,城市充滿暴力,他和家人會不惜一切代價,只為了脫離暴力。在家鄉,即便很聰明而且受過教育也沒有用,因為找不到技術工作。”
因此不管餐館工作有多苦,工資有多低,祖尼加都會提醒自己這一切都是暫時的,要忍受和努力工作。他打算在美國工作3年,然後回家和家人團聚,回到洪都拉斯美麗的農村,避免城市的暴力。
他說,當初為了偷渡到美國,花了1千美元,在美墨邊境偷渡很危險,很多人死在墨西哥;為了家人,一切辛勞都是值得的,但有時並不容易,某些早晨實在不想醒來。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