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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離婚只需6個月?家暴禁制令該如何解除?
流覽次數:5202    添加時間:2013/10/10    來源:美國法律聯營網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少問題比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我們將這些問答整理後陸續公佈在網站,供更多讀者流覽瞭解,獲取有用的 信息。最近我們收到詢問加州離婚系列疑問以及家庭暴力中如何解除禁制令的問題,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列舉以下兩位客人的情況,供讀者參考。

Mr. Yan諮詢:

我和妻子剛搬到加州不久,感情不和,準備跟她離婚。我願意離婚後支付她一定生活費,但她還是不肯離婚。我對美國離婚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懂,現在我有幾個疑問:
1. 我可以在加州離婚嗎?
2. 聽朋友說在加州離婚6個月就能夠辦完離婚手續了,是這樣的嗎?我問這個是因為我大概8個月後將海排到歐洲去工作,所以希望在去歐洲之前處理完這些事情。
3. 她不肯離婚是否會影響我提出離婚申請?
非常感謝賀律師解疑答惑。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回答:
1. 加州申請離婚首先需要滿足基本的居住要求:夫妻一方在向法院提起離婚之前最近的至少6個月內居住在加州,同時至少3個月內居住在離婚法院所在地的County。您可以自行計算一下是否符合要求。
2. 在加州離婚有6個月的等候期,並不是等於6個月就能完成整個離婚程序。每個個案的情況不同,如果案件複雜,雙方對財產分配、配偶贍養費、子女監護和探視等問題爭議很大,那麼離婚耗費的時間會更長。更多加州離婚詳細介紹請見《詳解加州離婚 程序》、《美國加州離婚概述》。
3. 在加州,不是兩人都同意離婚才能結束婚姻。一方也可以決定離婚。不願意離婚的一方如果拒絕回應並不會導致離婚程序終止。但是如果一方非常不願意,會使得協議離婚無法進行而不得不進行爭議離婚。

賀律師已在家事法領域執業20餘年,擁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如果您需要先對個案做諮詢討論或進行離婚前權益分析,可以從選擇賀律師的諮詢服務開始:
http://www.jessieho.cn/ffzx.asp?fw_id=72

Ms. Feng諮詢:

上個月我先生對我實施家庭暴力,雖然不是很嚴重,但我當時申請了禁制令。現在我們和好了,先生脾氣好了很多。我想問我是否該解除對他的禁制令呢?該怎麼解除呢?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回答: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一方故意地利用力量、言辭或其他方式對他方進行的身體、精神上的傷害或虐待,是發生在家庭內部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違法暴力行為,包括人身傷害、精神摧殘、以暴力威脅限制他人行動自由、性虐待及經濟自由等。對於暴力程度較輕,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請禁制令(Restraining Order),來確保自身的安全。

根據您的描述,需要分以下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申請了禁制令後,法院會安排聽證會(Hearing)。如果您在聽證會前想撤銷對先生的禁制令,那麼您只需要缺席聽證會,禁制令就自動解除了。
第二,如果您在聽證會後撤銷,那麼您必須向法院申請,填寫相關表格,法院批准後才能解除對先生的禁制令,否則您先生會因藐視法庭決定罪被控。

鑒於家庭暴力的重大影響,在決定是否解除禁制令前您有必要選擇一位專業的律師來給予指導和建議。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說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議,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www.jessieho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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