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問題也許是人們在離婚過程中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了,而與財務相關的稅務問題則一直以來都是人們迫切想要瞭解的事情,下面我們就簡單介紹一些離婚與稅務方面的聯繫。
子女照護扣抵(Child Care Credits)
一般來說,只有享有監護權一方父母才有資格享受這種稅務扣抵優惠,只要他╱她擁有監護權的時間比非監護方更長,即使撫養人減免發生了轉移,監護方仍有權獲得稅務扣抵。
子女撫養費(Child support)
子女撫養費對支付方來說是不可以扣除的,而接收方也不得將其納入自己的總收入中。但是如果父母雙方當事人在其離婚協議書中將子女撫養費和配偶贍養費統一規定為一個數額,且並沒有明確區分開來,那麼,美國國稅局會將該數額作為配偶贍養費來對待。
配偶贍養費(Alimony)
州法院授予的贍養費仍需遵守《聯邦所得稅法》所規定的要求。對於贍養費支付方來說,他(她)如果希望從其收入中扣除所支付的贍養費數額,那麼他(她)就必須根據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書或當事人雙方所制定的生活費協議書進行現金支付。離婚判決書中可能並沒有規定贍養費支付額是不得扣除或計算入收入之內的。贍養費支付方可能並沒有提交聯合納稅申報單,而在離婚之後,支付方與接收方可能不再居住在同一住宅裏。此外,贍養費的支付不得依據將來和子女有關的事情而變更。最後值得注意的是,贍養費條款所引起的債務都是不可扣除的,除非支付人死亡。如果配偶贍養費的支付義務來自支付人的財產,也就是贍養費是在其財產中扣除的,那麼這些付款可以看作是一項財產結算,同樣也是不得扣除的。
前期吃重的贍養費(Front-loading Alimony)
美國國稅局可能會把離婚後前幾年內所支付的較多的贍養費作為財產分割的一部分。而這也是當事人需要多加注意的一個方面。
配偶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的拖欠(Alimony and Child Support Arrearages)
按期支付配偶贍養費的人,如果他/她拖欠子女撫養費,就無法享受贍養費的扣除優惠。
以保險作擔保的贍養費(Alimony Secured by Insurance)
如果贍養費支付人以其人壽保險單來擔保贍養費的支付,那麼,在特定情況下人壽保險費是可以扣除的。但由於這種情況下的稅務扣除規則的複雜性,因此贍養費接收方應考慮要求較高數額的贍養費,這樣的話,贍養費接收方便可直接購買並支付人壽保險費,並且可以獲得扣除該人壽保險單成本之外的額外利益。
美國國稅局對配偶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的代收(IRS Collection of Alimony and Child Support)
在某些情況下,美國國稅局必須協助接收方來收取配偶贍養費或子女撫養費。比如,如果由健康和人類服務部的秘書處證實為逾期債款,並且法院判決了逾期債款的具體數額,那麼美國國稅局就會以對待逾期未付的收入稅(Employment
Tax)一樣的方式收取該債款。但對於首次拖欠行為,自向其發出通知之日起,法律一般會給予其60天時間進行支付。
財產協議(Property Settlement)
離婚事件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財產轉移是不論盈虧的。可能有些律師會錯誤地認為離婚時的財產轉移不會產生什麼稅務影響,而實質上,財產的轉移會隨之影響稅基,因此,在進行財產分割時,當事人應注意這些隱含的稅務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