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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失離婚州,過錯行為如何追責?
流覽次數:6499    添加時間:2012/2/6    來源:Chloe Shi

賀秀娟律師長期從事移民法和家事法執業,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少問題比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將這些問答整理後陸續公佈在網站,供更多讀者瀏覽瞭解,獲取有用的資訊。

一位台灣讀者問:

2010年12月我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紐澳良與一美國公民結婚。他曾經結過婚,與前妻有一個14歲的女兒。婚後不久,我在先生忘記關的電腦中發現他與他前妻以及其他女人的曖昧調情字眼信件往返,我將信件手抄了下來。之後我便沒有提起這件事情,一如往常的過著生活並且暗地希望他能發現自己錯了而回到與我的婚姻當中。但是,我在2011年初回台灣,離美將近1年了。當初我離開的原因是因為他在我們的生活過程當中,有意無意的說了好多次:是時候把你送回台灣了。我隱忍他犯的錯誤又得到他這樣的不尊重,所以在這一年當中,我做出了離婚的決定。現在他告訴我他去見過律師,離婚要2000元美金,他沒有給我律師的聯絡方式就直接要我負擔一半的離婚費用。我的問題是:

1. 我們實際上只維持了共同居住5個月的時間但截至離婚尚未超過一年的婚約關係,我能否在離婚當中訴請贍養費(我門沒有子女,而且他承認與其他女子信件的事實)

2. 如果他在我離美的這一段時間當中將個人財產過給他的女兒或是寄存在他媽媽的戶頭裏,我是不是得不到應有得財產(路易斯安那州是夫妻財產共有制)。但是,我因為在美國待的時間不夠長,無法辦理綠卡等相關文件可以讓我有工作權。在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得知他是否真的已經如我所說的將個人財產作適度的分配,只為了預防我會有的動作? 再則,因為我在美國因為身分問題,沒有辦法工作,這會影響到我請求的贍養費嗎?

3. 以我手抄下來的我先生在我們婚姻關係當中與他的前妻以及其他女子的信件往返,可以當成證據在法庭上指控是因為這樣的關係,導致破壞我的婚姻以及可以對當事人求償嗎?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答覆:
一般來說,美國離婚,法律上規定女方可以提出贍養費要求,不管身份如何,赡养费有臨時和長期兩種,長期贍養費會考慮婚姻期間生活水平、雙方賺錢能力、工作、財產狀況、身體狀況、婚姻存續時間長短等,因此,您這種情況能要求及獲得多少贍養費還有待進一步瞭解和計算。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如發現另一方有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可以向法院提出。

路易斯安那州是無過失離婚州,無過錯離婚不追究離婚原因,但對於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還是會追究,但要求是很嚴重的行為,否則不容易得到支持。我們曾經有報導過一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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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向賀律師尋求針對您個案的具體分析和指導,建議您選擇律師諮詢服務
賀律師在家事法領域執業20余年,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經驗,可以為您提供幫助。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 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説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議,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
www.jessieho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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