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論文 >> 投資移民
律師介紹
attorney join in
投資移民

EB5 H.R.5992 提案,將限制資金贈與的來源及借款的方式
流覽次數:3353    添加時間:2016/10/25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許多美國EB5的投資人,其資金來源不見得是自己賺來的,多半是來自其他人的幫助,而無論自己或其他人的資金也有許多是來自房地產的貸款方式,一旦EB5的H.R.5992 提案通過生效,那麼會有哪些限制呢?
 
• 對贈與來源的限制:提案規定未來贈與人必須是申請人的近親,包括配偶、父母、超過21歲的未婚子女、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其他人譬如朋友,遠親,阿姨,舅舅,叔叔伯伯,都不符合資格當贈與人了。
• 對借款方式的限制:新的提案規定借款必須來自有借款資質的銀行或借款機構,借款必須用個人財產作為抵押,且抵押物的價值必須超過借款金額。這意味著股東向公司借款的方式也不符合資金來源的規定了。
 
提案如果會被通過,通過生效日期,預定最快在2017年1月通過,最慢在2018年1月通過,這跟美國大選的當選人有密切的關係,不同人當選,有不同的參議院結構以及不同的司法委員會主席的人選,由於兩方的人選幾乎很清楚,而且他們在移民法甚至EB5修法的方向上都有明確的各自主張,各有各的訴求,對於投資名額的增加,保障投資人的投資,監管區域中心的金融管理上都有著墨。
 
因此Frank認為,在目前投資額還只有50萬美元,贈與來源還未限制,借款及抵押的方式也還沒被局限時,投資人應該立即選擇好的區域中心项目辦理,投資人所擔心的事情,未來新法將對投資人的保障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歡迎聯繫我們:
Tel: 86-138-1811-4320(中國地區諮詢專線)
      
02-2755-2526(臺北諮詢專線 Judy朱 顧問)
      1-800-985-1234(美國諮詢專線 Amy 陳律師)
E-mail: customer@uslawchina.com
QQ: 245871909
Skype: uslawchinausa
諮詢微信號: FrankT1007
微信公眾號: USLawChina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如果您有興趣進一步瞭解由美國中小企業局審批、投資人享第一還款順位、提供第三方完工擔保和資金及施工監管的優質項目,請填寫基本資訊:http://www.uslawchina.com/ad_alc_suoqu.asp?jf=j,區域中心將派專人和您聯繫。
點擊排行
關閉 在線客服 USLawChina微信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跨國 搬家 遷廠 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