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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快訊|SEC欺詐案判決,移民律師敗訴
流覽次數:3305    添加時間:2017/7/6    來源:EB5Sir

從2015年底起,SEC開始了數起對於移民律師的執法案件,原因主要在於移民律師沒有BD(Broker Dealer - 券商/經紀人)牌照,但卻是在為區域中心在美國推薦投資者並收取傭金,前後已經有10多個律師被SEC處罰,並且還有一個紐約律師(Hui Feng律師及其律所the Law Offices of Feng & Associates PC)被訴至法院。

該案件,是EB-5行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案件,原因在於,涉及了法庭對於被告辯詞的認定:EB-5投資不是“證券”,所以無需遵循證券法的要求,其銷售機構也無需BD牌照就能合法銷售EB-5項目,並從項目方收取傭金。

6月29日,加州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敗訴,EB-5投資是需要符合BD法規的證券,因其未註冊的BD行為和欺詐中國投資者,被判罰270萬美金。

我們來看法庭判決書的主要內容

I. 對於EB-5是否是“證券”的判定

被告辯稱EB-5投資並非證券法認定的“證券”。

但是,法官認為:

1. 證券法認定的“證券”包括“投資協定”。

2. 移民法的要求:

To show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invested or is actively in the process of investing the required amount of capital, the petition must be accompanied by evidenc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placed the required amount of capital at risk for the purpose of generating a return on the capital placed at risk.
也就是說,區域中心的融資,被設計用來滿足“capital must be invested for the purpose of generating a return - 投資必須為了創造收益的目的。”雖然,EB-5投資者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綠卡,並非為了利潤,但是利潤的預期是可以實現的。

II. 被告是否有“Broker - 券商/經紀人”的行為

被告認為其豁免Broker Dealer登記,但是法庭認為其承擔投資顧問的角色,並且收取交易傭金或介紹費,在公司網站和互聯網上推廣EB-5項目,參與投資者和區域中心之間的溝通,摒棄通過盡職調查給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

III. 證券欺詐

1. 重大遺漏

Feng在2015年2月份之前,都沒有向投資者披露其從區域中心收受介紹費,其後也僅是有限披露,被法庭認為是重大遺漏。

2. 與證券產品銷售相關聯

被告向其顧客推銷特定區域中心的項目,卻並未披露其經濟利益。而其客戶認為其給的是客觀建議。

3. 明知故犯

因為被告擔心其顧客可能會問其要求返還傭金,被告故意不向他們披露。

4. 欺詐

被告給客戶返傭,看似為客戶爭取從區域中心獲得,而未披露其實是從自己獲得部分扣取。

同時,Feng控制並設立ABCL,收取傭金,並且未向區域中心披露為其個人控制公司。

IV. 非法獲利

收繳其,所獲的傭金126.8萬,以及收益46.8萬。

V. 判罰

法庭判決Feng罰款16萬美金,其律所被罰80萬美金。

VI. 永久禁令

被告自2010年起,開始向客戶提供EB-5投資建議,並且尚有待審批的EB-5申請。

此外,Feng又設立了新的離岸公司Kilogram和新的律所HC Law,因為區域中心不願意與其控制的ABCL公司交易,但是未向區域中心披露。所以,認為其會繼續違法證券法,故頒發永久禁令。

有朋友提醒,其實早在2010年,Feng就曾經因為其房地產法律業務違規,被吊銷律師執照半年(http://law.justia.com/cases/new-york/appellate-division-second-department/2010/2010-06796.html),看來在EB-5上犯事並非初犯。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Feng一共從5個項目方,收取了110萬介紹費,還有310萬尚未收取。在法庭判決書中,披露了2家區域中心的名字,他們被認為並不瞭解Feng控制著海外ABCL公司,還有3家成謎,SEC究竟如何順藤摸瓜跟進執法,值得業內關注。

Feng的律所還在繼續執業,網站也還有EB-5投資相關資訊以及北上廣三地的辦公室資訊,從其網站一份材料資訊顯示,其1991年赴美留學,先後獲得哥大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和Dartmouth大學MBA學位。如此優秀的海外驕子,已成為EB-5律師中違法最為嚴重的判例,令人歎息。

同時,EB5Sir也想再次提醒各位投資者,在進行EB-5投資的時候,需要留意任何你認為有可能幫你提供諮詢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可能正在把你賣向特定的項目,切記切記!


文章來源:EB5Sir 美國EB5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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