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特色服務 >> 設立美國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比較新型的複合形態,大多數州都允許其成立。這種公司兼具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夥公司的特點,即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者(稱之為成員)既能如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樣,只需承擔有限責任;另一方面,又具有類似合夥公司的報稅方式和靈活的運作。但是,相比較一般的合夥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式較複雜和正式。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樣,不用對公司債務負上無限責任,而在稅法上,又具有彈性,能自主挑選以合夥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報稅
日常文書工作較少
利潤分配方式靈活
職員享有的附帶福利如團體人壽保險、醫療補償計畫、醫療保險及停車位作為應納稅所得處理 所有權往往需經其他成員同意後方可轉讓
需申報的稅款專案 | 需填寫的表格 |
所得稅(income tax) | 1040及Schedule C,E或F(如果公司唯一的成員是個人) |
1120或1120S(如果公司唯一的成員是股份有限公司) | |
1065(如果公司有多位成員) | |
預估稅(estimated tax) | 1120-W或1040-ES |
雇主稅 | |
預扣社會安全稅、醫療稅及所得稅 | 941(943是替農業雇工申報的) |
聯邦失業稅(federal unemployment tax,FUTA) | 940 或者940-EZ |
預存雇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