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簽證是一種學生簽證,屬於非移民簽證類別。F-1簽證的簽發對象為赴美國進行學術性學習的外籍人士。這些外籍人士必須在美國的學院、大學、神學院、藝術學校、學術性高中、小學或其他學術性機構就讀或參加語言培訓計畫,進行全課程學習。 F-1簽證有以下優點:
校內工作(On-campus Work)學生不需要經過移民局的許可就可以參加以下兩種校內工作:
F-1學生的任選性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是美國移民局授予F-1學生為期一年的校外工作許可,一般需三個月到四個月的時間成功申請到OPT。
持有有效F-1簽證的學生可以轉到另一個同樣經過移民局批准的學校,學生轉學後可以繼續原來的教育計畫,也可以進行另一計畫(如完成學士學位後轉學攻讀碩士學位)。轉學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定和程式。
F-1學生只有在身份有效的時候才能轉學。F-1學生如果在轉學之前在進行全課程學習就被視為保持有效身份。被指定學校負責人許可縮短時間的F-1學生也可被視為保持有效身份。如果有正常假期(如:寒暑假)緊隨學生在轉學前的學校就讀的最後一學期,學生應在假期後的第一個學期就讀於轉學後的學校。在完成學業後的60天過渡期內或經過許可參加實習的期間,F-1學生仍被視為保持有效身份,有轉學資格。
由F-1身份變更為H-1B身份,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就是:擁有F-1身份的學生畢業後,若在一年之內找到一家美國公司的正式工作,成為該公司的雇員,則他可以相應地將其F-1的學生身份變更為受雇於美國公司的專業人員的H-1b身份。這是赴美留學生所常用的改變身份模式。
美國移民法規定,在美就讀的外國學生完成學業取得學位之後,還可以保留12個月的學生身份,這段時間被稱作是學生的實習期。在此時段內該名學生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繼續攻讀另一學位,這樣可以繼續保持學生身份,直到完成這一學位;二是在這12個月內找到一份固定工作,這樣可以以美國公司雇員的身份將F-1 學生身份改為H-1B工作身份。獲得了H-1B身份後再申請永久居留權,其審批進程就會順利快捷得多。
外籍學生家屬可憑F-2簽證入境美國。這裏所說的家屬是指F-1學生的配偶和未滿21的子女。要注意的是,每位家屬必須持有包含本人姓名的資格證書(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如果F-1學生的資訊有重大變動,家屬應當提交新的表格。
F-1學生的家屬儘管可憑F-2簽證入境美國,但是不能參加工作。F-2配偶不得參加全時學習。在小學或中學的F-2子女只能參加全時學習。配偶可以參加業餘的或娛樂性質的學習。家屬如果違反這些規定,就會破壞身份,可能導致被驅逐出境。
關於F-1簽證申請流程詳見:F-1學術性學生簽證申請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