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已婚夫婦設立的一種共有信託。在一方配偶死亡時,分成兩個單獨的信託,一個信託,稱為A信託或者生者的信託(Survivor's Trust),仍然是可撤銷的,其財產由生存配偶全權控制。另一個信託,稱為B信託或者死者的信託(Decedent's Trust),賦予生者使用其財產的有限權力。AB信託不僅可以使夫婦二人減少或者避免遺產稅,而且還有一些非稅務方面的好處。
適用人群:符合以下條件的已婚夫婦:
1. 二人的聯合遺產可能會超過遺產稅繳納的最低限;
2. 希望避免遺產認證;
3. 希望生存配偶在生前可以使用自己的遺產財產,而把剩下的遺產財產留給某個受益人(多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