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送件時基於殘障條件提出豁免英語和公民知識測試或/及豁免入籍宣誓的請求;
2. 送件後至面談前基於殘障條件提出豁免英語和公民知識測試或/及豁免入籍宣誓的請求;
3. 面談後至宣誓前基於殘障條件提出豁免入籍宣誓的請求。
案件說明
持有綠卡的殘障人士符合歸化入籍的基本條件也可以申請歸化入籍,然而基於其身體健康原因,申請人在某些方面可以得到照顧:
1. 豁免英語和公民知識測試:經醫學鑒定為身體或精神受損(physical or mental impairment)、或身體和精神雙重受損(combination of impairments),因而無法理解英語或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申請人可以豁免英語讀說寫能力及美國政府和歷史方面知識的測試
2. 豁免入籍宣誓:申請人因為身體殘疾(physical disability)或精神損傷(mental impairment)而造成无法理解誓词的含义或表达对宣誓要求的理解,才可以豁免入籍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