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8歲,持綠卡在美國連續居住五年,具備讀、說、寫基礎英語的能力及好的品行,瞭解美國歷史和政府方面基本知識,並且忠於美國憲法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提交的州已經居住至少三個月,在美國實際居住至少兩年半,未連續居住國外超過一年。(限在移民局書面作業)
案件說明
所謂歸化(Naturalization)即滿十八歲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連續居住滿五年(美國公民配偶需滿足三年),向移民局申請,聯邦法院組織宣誓成為美國公民的程序。
成為美國公民的好處:
1. 投票權
2. 有權擁有及使用美國護照,無限制自由進出旅遊
3. 有權申請親屬移民美國(等候期較短)
4. 有權考取政府工作,擔任公職
5. 享受更多的福利。
公民歸化的一般條件:
1. 年滿18歲
2. 持綠卡在美國連續居住滿五年
3. 連續居住五年中實際居住至少2.5年
4. 在此期間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六個月
5. 在提出申請所在的州住滿3個月
6. 品性良好,忠于美国宪法
7. 读、说、写基础英语能力
8. 了解美国的历史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