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的具高學位(碩士以上)或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士(限在美國勞工部及移民局書面作業)
案件說明
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中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士(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一般指的是碩士或博士,或相當於高等學歷者(學士加五年累進工作經驗)。高等學歷是指具有美國碩士以上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學士學位加上在此專業領域的五年累進工作經驗,將視為等同於碩士學位。所謂的學歷,並不僅限制於由某個單一教育機構所授予的單一學位。可以解釋為於多家院校修讀的多種課程加起來的相同資格。移民局規定學士學位加上五年專業工作經驗可被認定相當於碩士學位。所謂的5年工作經驗,可以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累積計算。但如果要這樣計算的話,一定要真的有拿到學士學位後獲得的經驗。另外如果雇主要求該職位需要碩士學位,則不能用學士學位加五年工作經驗代替。特殊能力專業人士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中有特別能力的外國人(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即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運動方面擁有特別能力,會在全國經濟、文化、或教育上對美國有幫助的優秀專業人才。特別能力是指擁有明顯超出一般該領域同仁的學歷以及專業經驗的能力。同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中的特殊領域傑出人才相比,這一類人不僅領域範圍更小,同時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聲上一般也最多具備全國性聲譽。移民局要求受益人必須至少提出下面所列6項中的其中3項證明自己的特別能力:
1. 官方學術記錄,證明受益人曾獲得該專業領域的大學,學院或其他進修機構所頒發的學位、文憑或類似獎項;
2. 目前或先前雇主的證明書,證明受益人在其申請的職位領域內具有10年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
3. 職業執照或證書,證明受益人有從業資格;
4. 與同領域的其他人相比,受益人享有高薪酬勞;
5. 證明為某專業協會的會員;
6. 由同行、政府單位或專業、商業協會出具證明,認同受益人在所屬行業或領域的成就和重大貢獻
此外在該類別人群中,如果有人符合Schedule A “七選二”原則,也可以申請Schedule A免去向勞工局提交ETA 9089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