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說明
所謂“特殊領域傑出人才”是指申請人在科學、藝術、商業教育或體育等領域,擁有高超的專業技能,並在其所屬領域裏屬於占少數頂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專業領域裏獲得國際國內的公認和推崇。傑出人士移民申請的優點是, 申請人無需找雇主,不用經過複雜的勞工證申請程序,並且無年齡和學歷限制。移民申請一經批准,申請人本人、配偶和21周歲以下子女將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移民局在處理此類申請案時設立兩種標準。
其一,申請人的成就獲得國際上廣泛承認及推崇,獲得諾貝爾獎或其他重大國際成就獎。
其二,申請人必須滿足下述條件中的至少三項:
1.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專業協會會員資格,且會員在其相關領域有被國家或國際認可的突出成就。
3.在專業刊物或主要媒體上關於此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
4.在其領域內,曾經以個人或組員身份擔任評委,評判過所屬專業領域或其他相關領域內他人工作
5.在專業領域、專業期刊雜誌或其他主要媒體發表過高水準的科學、學術論著、論文(必須包括著作名稱、發表日期、作者姓名);
6.當事人在專業領域裏對科學、學術、藝術、體育、商業作出重要貢獻。
7.多國藝術展覽會/演出
8.在知名的組織機構或重要的研究項目中發揮著領導、帶頭的關鍵作用;
9.享受高工資
10.在表演藝術上具有商業成功的證明如果上述標準對當事人的職業不適用,申請人可以提交“類似證據”來證明當事人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