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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共負擔”新規將於2月24日實施,年齡收入等均列入審查
流覽次數:2956    添加時間:2020/2/21    來源:中國僑網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當地時間1月30日晚宣佈,全美除了伊利諾州外,將於2月24日起執行“基於公共負擔理由不予受理的最終規則”(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final rule);USCIS會根據新規對綠卡申請者的年齡、健康情況、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進行審查,來判斷其未來是否會成為“公共負擔”,以決定是否通過綠卡申請。

USCIS指出,該最終規則不僅適用於判斷綠卡申請者未來是否會成為公共負擔,也適用於身份轉換申請者;若想延期或轉換非移民身份,要證明自己自獲得非移民身份起未接收過公共福利。

伊利諾州“移難民權益聯盟”(ICIRR)向芝加哥聯邦法庭提告,要求禁止新法在伊州執行,2019年10月獲法院判決勝訴,聯邦法庭1月30日仍做出維持此前否決“公共負擔”新規的決定,暫時免除在外。

除伊州外,USCIS將對在2月24日後申請的移民執行最終規則,日期以紙質遞件UPS、FedEx和DHL的郵戳日期為准,電子件以及寄送日期為准。

特朗普政府2018年宣佈改變“公共負擔”定義,將社會安全補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簡稱SSI)、家庭急救金(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及糧食券(SNAP)等福利都納入“公共負擔”,若移民在申請綠卡前36個月內,領取超過一項以上公共福利超過12個月,將難以獲得綠卡。

該新規原本定於2019年10月15日生效,由於多州檢察長聯合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挑戰該新規,並獲得法院批准的預防性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且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2nd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也裁決地區聯邦法院法官發佈的禁令繼續生效而延期;但聯邦最高法院1月27日以5票贊成對4票反對,裁定公共負擔移民新規得以實施。

USCIS已陸續更新有關新規的系列內容,給申請者、代理人等充足時間瞭解最新申請表格、提交指南等,在2月24日後若提交舊版表格將被USCIS拒絕。

紐約移民聯盟、亞太裔美國勞工聯盟(APALA)、全國移民論壇(National Immigration Forum)等維權組織紛紛譴責該新規,呼籲有需要者撥打新美國人熱線獲得更多資訊和說明。


文章來源:中國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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