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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正式公佈綠卡申請新規!已獲綠卡領福利不受影響,但這種情況除外
流覽次數:2503    添加時間:2018/10/15    來源:海外網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上週三(10月10月)在“聯邦公報”(Federal Affairs)上公佈《拒絕入境公共負擔因素》(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新規,首次將領取福利作為是否批准綠卡的考量因素之一。

即日起,公眾有60天對該提案進行公開評議,預計新規通過後,有2.5%的移民將退出政府福利計畫。據悉,新規只適用於申請簽證或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對大部分已取得綠卡以及申請入籍的人士沒有影響。

通常申請親屬移民和部分職業移民,申請人都需要證明進入美國後不會成為美國的公眾負擔;國土安全部出臺的新規是第一次從行政角度、對移民申請提出定量要求,確保申請人做到“經濟上自給自足,而不會依賴公共福利”。

哪些因素影響公共負擔判斷?

國土安全部在新規中定義了何為“移民與國籍法”第212(a)(4)中的“公共負擔”以及哪些類型的公共福利會被視為是拒絕入境的公共負擔因素。

根據新規,對本人或家人將享受美國公共援助的個體,美國政府將有更多權力限制發放綠卡給申領以下福利的人士,涉及福利項目包括補充營養援助項目(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SNAP,糧食券)、關於老年人和殘疾人處方藥項目的醫療保險計畫D部分(Medicare Part D)、第八類房屋補助券(Section 8 housing voucher)等。

新規還納入了公共負擔必須考慮的強制性因素,分別是: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資產和財務狀況、教育以及技能、經濟擔保與否。同時,還撤回了之前的美國司法部移民規劃局(INS)在1999年5月26日公佈的公共負擔擬訂條例。

根據新規,如果申請人年齡介於16歲以及61歲之間是加分因素,但超過61歲或小於18歲,就可能是減分(負面)因素。具體對公共負擔考量的強制性因素如下:

表1 美國國土安全部納入公共負擔考量的因素

來源:國土安全部《拒絕入境公共負擔因素》規定。

以下是根據新規整理出兩個申請綠卡者擁有優劣勢的實例。

注:根據國土安全部《拒絕入境公共負擔因素》規定整理而來。

家庭收入以及領取福利規定

國土安全部的新規有量化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以及福利領取金額的規定。第一,凡申請綠卡的移民必須證明,他們的收入至少要達到聯邦貧困線(FPG)的125%以上,即2018年個人收入為1萬5,175美元,且不會依賴政府福利。如果是典型的4口之家,那麼家庭年收入要達到3萬1,375美元才行。

若家庭收入低於聯邦貧困線的125%,就無法通過“公共負擔測試”,申請綠卡就不予受理。

第二,新規還擴大了現行的“公共負擔測試”,如果家庭收入水準超過聯邦貧困線250%,即2018年個人收入為3萬350美元,則被視為對獲得綠卡有加分效果。

第三,新規對申請人領取福利也做出了規定限制。若申請人連續12個月領取換算金額超過1,821美元的福利,即2018年聯邦政府貧困線的15%,會影響獲得綠卡和簽證。

如涉及跨不同年度領取,則按對應年份的貧困線標準分類加總核算。新規舉例說,比如申請人從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間連續領取公共福利。其中,2017年4月至12月期間對應的聯邦政府貧困線的15%為每月150.75美元,2018年1月至3月為每月151.75美元,那麼就分段折算,對應12個月的門檻就是1,812美元。

此外,新規定要求考慮申請人和提供擔保資助的美國公民雙方的收入資料,兩者都將成為審批綠卡時的考慮因素。

表2  2018年美國本土48州及哥倫比亞特區的聯邦貧困線標準

來源:美國衛生與服務部。

哪些群體不受新規影響

根據新規,“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領取健康保險資助人士以及獲得“收入所得抵稅”(Earned Income Tax Credit)的低收入至中等收入家庭不受影響。

庇護者、難民、其他易受傷害的個人也不受新規影響。此外,現役或美軍預備役部隊服役的外國人,或服役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所獲得的任何公共福利,救災、緊急醫療援助、外籍美國公民子女獲得的福利,以及美國公民子女和美國公民潛在收養子女獲得的醫療補助福利也都不受影響。

如果子女已經成為公民兼領取政府福利,移民申請人同樣不受新規限制;但如果子女不是公民、卻領取政府福利,當局會根據有關福利來判定移民申請人,是否依賴政府援助來生活。

國土安全部估計,新規實行後,2.5%的移民將因擔憂失去合法身份或是無法調整身份,退出政府福利計畫。移民權益人士認為,可能有數百萬名依賴政府援助的貧困移民被迫在接受福利與取得綠卡之間抉擇;還有移民組織擔心,一些已經取得合法居留資格的人士,可能為了保住身份而停止領取福利。

申請表格有變 被拒者可認購公共負擔債券

對目前正在申請調整身份的外國人,還需要填寫新的表格I-944“自給自足宣誓書”。過去,申請人是需要填寫I-485表格用於申請綠卡或調整身份,同時還要在移民局收集指模和資訊後,提交體檢後的I-693表格(由移民體檢醫生填寫)。

根據新規,申請被拒的外國人也可以購買公共負擔債券(public charge bond,類似保證金),免去“公共負擔測試”後,也有可能獲得身份調整。公共負擔債券的最低額度已從過去的1千美元上調至1萬美元。新規規定,如果申請人開始使用公共福利,政府將支取保證金;但若申請人永久離開美國或是成為美國公民,1萬元保證金將會歸還。

具體操作是,基於公共負擔理由被拒的外國人,可以填寫新表格I-945“購買公共負擔債券”。國土安全部估計I-945申請的最低費用是每年34,234美元。新規還調整了I-356表格“取消公共負擔債券請求”的費用,約每年825美元。

國家安全部官員們之前提醒說,某些情況下,一些已獲綠卡但以前享受過美國福利的人,如果他們離開美國後、再試圖返美,也要受制於新規。


文章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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