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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赴美生子+移民,媽媽成功重獲B-2簽證
流覽次數:3013    添加時間:2018/5/11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年份:2018
國籍:中國
申請人:范女士
案件:B-2簽證申請
 
本案難點:
• 申請人2013年曾赴美生子,當時簽證和入境理由都是“旅遊”,但到美國後卻留下來生二胎,違背當時簽證和入境所述理由
• 因赴美生子的記錄,申請人2015年B-2簽證申請被拒
• 因B-2簽證被拒,同年申請人提交了EB-5投資移民申請,I-526於2016年獲批,具有明顯的移民傾向
 
背景簡介:
范女士的大女兒六月份要來美國參加暑期課程培訓項目,范女士作為監護人想要陪著女兒一同前往,確保一切安全順利。然而,范女士五年前曾經有過赴美生子的記錄,並且因該原因B-2簽證在三年前被拒,范女士面臨無法再次入境美國的風險,甚至大女兒暑期課程能否成行,也取決於她此次簽證面談是否能夠順利通過。
 
當初范女士為解決赴美的問題,申請了EB-5投資移民,卻沒想到遇到漫長的排期,無法解決范女士的煩惱,甚至這樣明顯的移民傾向使范女士在面談時面對更加困難的處境。在這樣兩難的境地之下,范女士找到了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尋求幫助,希望我們能夠助她重獲B-2簽證,順利陪大女兒赴美參加夏令營。我們在評估范女士情況後,迅速確定了本案難點和針對性的方案。
 
成功關鍵:

第一,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為范女士提供了針對面簽的模擬和問答溝通。與簽證官面對面談話,是許多申請人內心的一個大坎。為了幫助我們的客戶更好地戰勝這個挑戰,我們會確保客戶在正式面簽之前能夠熟悉所有資料和可能遇到的問題。我們為范女士擬定了一份模擬面談場景的Q&A。針對簽證官很可能提出的一些犀利問題,如 “為何赴美生子” “為何辦EB-5” 等也包含在內,我們特別為范女士加強了此方面的輔導,以此來增強范女士的自信心,流暢連貫的回答簽證官的問題,如何呈遞文件解釋說明,做足最充分的準備來應對面簽這一難關。
 
第二,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指導范女士如何準備支持文件。材料分為四大塊,第一部分為范女士本人的基礎資料,其中包括范女士在美國生產的小女兒的出生證和醫院帳單,以此來證明范女士是自費生產,無任何非法佔用美國醫療福利的行為;第二部分為范女士大女兒的暑期 項目錄取資訊;第三部分為范女士在中國的經濟和家庭約束力;最後一部分為范女士的家庭資訊。清單上也詳細列出了去大使館面談時所必備的其他材料。除此之外,我們還讓范女士瞭解要如何針對簽證官的要求,快速的找出正確的文件
 
第三,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使用專業且充足的文件著重強調了范女士回中國的經濟和家庭約束力。赴美生子極易成為面簽“黑歷史”的主要原因在於這種行為本身鑽了法律的空子。B-2簽證實際上是頒發給赴美旅遊(包括觀光,探訪親友,醫療治病等)的申請人。而赴美生子幫助孩子獲取福利,卻不在B-2簽證法律意義上所包含的範圍之內。簽證官很可能認定曾赴美生子的媽媽有隱瞞意圖,以及移民傾向而拒簽她們。因此,除了很好的解釋范女士當初並非有意為之,以及證明范女士有著強而有力的回國約束力顯得十分重要。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幫助她準備了一系列文件來證明這一點,包括她和丈夫的工作證明,公司營業執照,銀行存款證明,繳稅記錄,和房產證明等。
 
最後,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幫助范女士準備了強有力的律師信,簡明扼要的闡述了范女士的背景、此次赴美目的和回國約束力。在律師信中,我們充分解釋了范女士此前為何赴美生子以及辦理EB-5投資移民的原因。除此之外,律師信內還引用相關的法律條款,證明范女士此行如何符合美國法律對B-2簽證的每一點要求。我們通過這樣專業嚴謹的表達,消除她因此前赴美生子和辦理投資移民而帶來的不良影響。
 
案件成果:
范女士的B-2簽證面談安排在今年的五月初,美國駐廣州領事館,面談時當場順利通過。范女士原本非常擔心自己的簽證面談被拒,影響到女兒的暑期培訓項目。因此,重獲B-2簽證之後,范女士感到萬分欣喜。她立即把這一好消息分享給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並感謝我們為她所做的一切,尤其是面簽過程的回答很流暢,感謝律師之前給予的指導和溝通,為她準備的Q&A和資料都派上了用場,是她順利通過面簽的法寶。
 
臧律師點評:
自1984年開辦美國移民業務以來,我們一路見證了許多外籍人士赴美申請中的喜怒哀樂和悲歡離合。移民(廣義的移民包含綠卡,留學,工作,短期赴美等等)對整個家庭的規劃和未來而言都極其重要。在您做出重大決定之前,建議先尋求有效建議,專業與經驗二者不可或缺且相輔相成。如果您有此方面的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對每一位客戶,每一個案件負責,我們承諾,也用實際行動力證,將您引向成功正確的那條路。
 

*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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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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