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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現金巧申報 來美旅行也輕鬆
流覽次數:7831    添加時間:2013/5/6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你是否為如何攜帶財產去美國旅行而疑惑?你是否為因攜帶過多的財產而受罰而擔憂?

 

通常而言,旅行者去美國時總是希望能夠盡可能多的攜帶現金或者其他可通兌的金融工具。但是依據美國法律規定,旅客攜帶10,000美金以上就要事先在旅客登記表上聲明,那些未聲明便攜帶大量現金入境者將受到嚴厲的責罰並且其現金也會被官方沒收。遊客在通過海關時需要填寫報關單(Customs Declaration Form, Form 6059B),超出規定的金額一定要申報進而預防洗錢犯罪的發生。這便會令許多旅客在攜帶錢財入境時產生疑慮,如何才能既簡單方便地攜帶足夠的錢,又不被美國政府懲罰呢?下面就讓USLawChina帶我們來瞭解一下攜帶現金或有價證券入境美國的一些具體規定。

 

美國對攜帶入境的各種形式的財產等同視之,這邊意味著無論是外國現金、支票還是其他的投資融資工具都要被計入旅行者的財產總數,不過信用卡不必申報。如果你攜帶大量現金進入美國,海關會認為你有可能從事一些不合法的活動,在通過海關時出現麻煩;如果你將現金存入銀行,你會遇到更多的麻煩,因為在銀行存入大量的現金要向美國國稅局報告。另外,USLawChina提醒遊客,在攜帶大量現金進入美國時,無論是個人持有還是通過銀行,都要說明這些財產的來源以便確定這些財產是否要上稅,因為依據美國法律,合法財產是不需要繳納關稅的。

 

每個遊客的攜款上限是10,000美金,但如果同行人填寫的是聯合申報單CBP Form 6059-B,例如一個家庭填寫一份CBP Form 6059-B,那麼整個家庭的攜款上限也只能是10,000美金。

旅客在出入境時攜帶了超過10,000美金都要填寫Form FinCEN 105《現金及金融支票國際流通單(Report of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of Currency or Monetary Instruments),所填資訊要報告給美國國稅局以決定這些財產是否要繳納稅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為了自身的方便,旅客最好是提前在CBP網站獲取表格或通過海關時及時索要。

 

針對越來越多的中國居民赴美旅行,美國海關發言人專程接受了採訪,並對進入美國的財產限制做出了詳細的解答,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見USLawChina之前的新聞:《來美攜現金無上限,現金過萬要申報》

 

但是,USLawChina提醒遊客:攜帶太少的財產進入美國同樣會有一些問題。國外旅行者要在通過海關時證明他們的財產足夠支撐他們在美期間的花銷,而對於財產下限則要美國海關官員決定。對於那些經停美國的遊客來說,他們同樣需要填寫一份財產申請表。並且,海關會決定超出10,000美金部分是否需要在美國繳納稅款。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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