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H-1B申請季已經開始,不少F-1學生沒有回國,而是待在美國等到10月開始工作,哪些情況必須回國辦H-1B簽證,哪些情況又可以直接留在美國不必回國呢?這牽涉到 F-1外籍學生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和F-1轉H-1B的身份空檔(Cap-Gap)問題,這都是F-1學生和H-1B工作者非常關心的問題。針對這兩大問題引起的一系列疑問,USLawChina整理總結了一些回答如下,與讀者分享,本文羅列了六條:
1. “身份空檔”(Cap-Gap)是什麼?
學生申請由F-1身份轉為H-1B身份,H-1B改變身份的申請正在審理中(Pending)或已獲准,但學習或OPT已結束不能再維持F-1身份,而此時又不到允許用H-1B身份開始工作之日,這段時間就是“身份空檔”期。現行的移民法允許此類學生在此期間繼續保持學生身份。這就是填補“身份空檔”,即若符合資格學生未延期F-1身份,法律為填補F-1身份到期與H-1B身份開始所產生的“空檔”提供了一條途徑。
2. 哪些申請和受益人符合身份空檔延期要求?
為符合資格的F-1學生及時遞交的請求在10月1日改變成為H-1B身份的H-1B申請符合身份空檔延期要求。
注意:如果10月1日為非工作日(如週末或法定假期),為符合身份空檔延期要求,符合資格的學生也要確保請求以10月1日作為工作開始的日期。
及時遞交H-1B申請(境內改變身份程序,而非境外領事館程序)是指在移民局接受H-1B申請(每年的4月1日開始)、且F-1學生的身份有效期內(Duration of Status, D/S)(包括在校學習期間、完成學業後的實習期間及60天的寬限期間)遞交的H-1B申請。
一旦及時遞交了H-1B申請,請求在10月1日改變成為H-1B身份,那麼有效身份將自動延期至對H-1B申請審理程序結束。若學生的H-1B申請獲准,那麼其有效身份將延期至9月30日,若學生的H-1B申請被駁回/拒絕或撤銷,那麼從收到駁回/拒絕或撤銷的通知之日或學生身份到期之日(以日期較後者爲準)起,還有60天的寬限期準備離開美國。故此,強烈建議學生在身份空檔延期期間,與為自己遞交申請的雇主保持密切聯繫,瞭解H-1B申請的進展情況。
3. 有身份空檔延期的學生如何獲得延期證明?
學生應攜帶及時遞交H-1B申請的證明,如申請副本及快遞或掛號信的收據,到指定校方負責人(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 DSO)處,該負責人會簽發一份新的I-20表,顯示F-1身份繼續,獲得H-1B身份空檔的自動延期。
4. 若學生符合身份和工作許可的自動延期,但之後的H-1B申請被駁回/拒絕或撤銷,還可以有60天的寬限期嗎?
有自動身份延期的F-1學生,若H-1B申請被駁回/拒絕或撤銷,那麼從收到駁回/拒絕或撤銷的通知之日起,還有60天的寬限期準備離開美國。
注意:若改變身份申請是因發現F-1學生有違反身份、詐欺或虛偽陳述而遭到拒絕或撤銷,則不適用60天的寬限期便不適用了,這樣的學生必須馬上離開美國。
5. 在身份空檔延期期間,學生可否出境,並以F-1身份再次入境?
不能,如果學生在身份空檔延期期間離開美國,就不得以F-1身份再次入境,必須從境外使領館申請H-1B簽證,以H-1B身份再次入境。由於工作開始的時間為10月1日,所以學生應該據此調整自己的出行計劃。
6. 若完成學業後實習(Post-completion OPT)到期,但在寬限期(Grace Period)內遞交了受名額限制的H-1B申請,F-1身份可以延期,實習亦可延期嗎?
F-1學生在60天的寬限期中是不允許工作的。故此,若為進入60天寬限期的學生遞交受名額限制的H-1B申請,那麼該生的F-1身份將獲得自動延期,但不會獲得工作許可(由於該生在遞交H-1B申請時不允許工作,所以更遑論工作許可延期,即實習不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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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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