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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延期申請未決期間可否繼續留在美國工作?
流覽次數:6317    添加時間:2011/4/18    來源:Cherry Shen

H-1B延期申請未決期間可否繼續留在美國工作?賀秀娟律師將通過以下一則案例為大家解讀:
 
一黎巴嫩籍人士作為醫學研究者以H-1B專業人員工作者身份受雇于美國雇主,2004年初,雇主在他的H-1B身份到期的一個多月前向移民局遞交了延期申請。儘管雇主同時交了1000美金加速申請費,移民局卻始終沒有給予判決,並且拒絕對資訊請求給予回復。7個月後,移民局執法人員以“逾期停留(Overstay)”的罪名逮捕了這名黎巴嫩籍雇員,拘留近兩個月並且進入遞解出境程式。
 
日前,美國移民事務理事會(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 AIC)和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AILA)在一份法庭之友意見概要(amicus brief)中主張:如果雇主及時為其H-1B雇員遞交了延期申請,那麼政府不應該在延期申請未決期間(pending)逮捕H-1B雇員。AIC和AILA還指出,在延期申請未決期間逮捕H-1B雇員會破壞美國經濟鏈的關鍵和H-1B專案的目標。
 
美國地區法官霍爾(Janet C. Hall)在其判決中確認:聯邦法律“准予H-1B雇員在延期申請未決期間繼續工作240天”,這與“准予H-1B雇員在延期申請未決期間留在美國”應該整體考量,而不應分開看。根據這項判決,在此期間啟動遞解出境程式對H-1B雇員和雇主而言都是不公平的。
 
AIC法律行動中心主管克魯(Melissa Crow)表示:霍爾的判決象徵著法理和情理的雙贏,如果H-1B雇員可以在延期判決申請未決期間繼續工作,那麼可以對政府在沒有任何告知就將H-1B雇員逮捕、拘留甚或遞解出境的邏輯嗤之以鼻了。
 
賀律師點評:霍爾的判決無疑對“H-1B雇員可否在延期申請未決期間繼續留在美國工作”的問題作出了肯定的回答,也給被政府錯抓的H-1B雇員給予了法理和情理上的支持。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加州三藩市灣區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幫助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
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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