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聯營網
用戶名:
密碼:
忘記密碼?
微信公眾號
收藏本站
簡體
English
網站截止至2024-11-22,總註冊人數為
836871
人
搜索類別
書籍
送件服務
文章
首 頁
歡迎光臨美國法律聯營網,請選擇您需要的服務。
合作
因私出入境公司合作
|
中國律師合作
|
美國律師合作
家庭律師
家庭律師簡介
|
會員權益
|
咨詢案例
|
會員優勢
|
會費
美國法律介紹
商業法
|
智慧財產權
|
債務與破產
|
勞工法
|
國際貿易
|
保險法
|
稅法
|
房地產
商業法律顧問
簡介
|
會員權益
|
服務範圍
|
服務流程
|
會員合約
|
申請表
尋找律師
查找美國律師
|
律師黃頁
網上律師服務
移民
|
非移民
|
綠卡公民
|
其他
|
婚姻
|
遺囑/遺產計畫/信託
|
線上付費諮詢
特色服務
操作指南
移民
|
非移民
|
公民綠卡
|
婚姻
|
遺囑信託
|
美國生活
|
常見問答
在綫諮詢
免費諮詢
|
付費諮詢
新聞論文
首頁
>>
新聞論文
>>
職業移民
律師介紹
Tsang & Associ...
臧迪凱
Tsang & Associ...
Thomas Paul Turner
眾華律師事務所
陳婕
職業移民
EB-1有剩餘名額撥出,印中EB-2排期有望大幅前進
流覽次數:6769 添加時間:2011/4/8 來源:Cherry Shen
由於最近兩三年美國的經濟沒有明顯復蘇,職業移民的總體需求,尤其是第一優先(EB-1)的需求有所下降,今年約有12000個剩餘名額,這些剩餘名額將優先撥給印度,再來是中國的第二優先(EB-2),這樣一來印中EB-2排期有望大幅前進。
那麼,為什麼其他國家和地區的EB-2排期都是現在有名額(Current),而只有印度和中國還停留在2006年?又為什麼EB-1的剩餘名額要優先撥給印度使用?是美國移民簽證辦公室歧視中國嗎?賀秀娟律師將在本文中帶大家一起解讀:
每年,美國的職業移民的配額上限為140,000名,分配給5個優先類別:第一、二、三優先類別各40040名,第四、五優先類別各9940名,每個類別分配給每個國家或地區的名額不超過7%。而印度和中國EB-2的名額使用情況是供不應求,故而排期還停留在2006年。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充分利用移民配額,如果EB-4和/或EB-5有剩餘名額(Otherwise Unused Visas Number),那麼這些剩餘名額將撥給EB-1使用;如果EB-1有剩餘名額,那麼這些剩餘名額將撥給EB-2使用;如果EB-2有剩餘名額,那麼這些剩餘名額將撥給EB-3使用;目前,只有印度和中國的EB-2有排隊現象,所以EB-1的剩餘名額將撥給給這兩個國家的EB-2使用。
優先撥給印度使用並非因為美國移民簽證辦公室歧視中國,而是有法可依的:剩餘名額的使用是依照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為順序的,優先日期較早的,即等待時間較長的申請人應當優先獲得簽證名額,目前最新的2011年4月的配額排期表顯示,印度EB-2的排期滯後中國兩個半月,所以這12000個剩餘名額優先撥給印度使用,如果一半撥給印度,一半撥給中國,那麼意味著優先日期較早的印度申請人比與其優先日期相同中國的中國申請人等待更久的時間,這樣對印度申請人是不公平的。
賀律師點評:儘管印度EB-2申請人是EB-1的12000個剩餘名額的最大受惠者,中國EB-2的申請人亦將得益,敬請廣大讀者密切留意即將公佈的2011年5月份配額排期表。
查看最新配額排期表(每個月10號左右公佈),請點擊:
http://www.uslawchina.com/pepq.asp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
1990
年起在美國加州三藩市灣區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
凸
顯出客戶的特色 ,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 ,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 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 ,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幫助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 ,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
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分享到:
QQ空间
微信
新浪微博
Facebook
Twitter
复制网址
更多
相關新聞
【案例分享】初創公司應對支薪能力RFE,收穫EB-1C綠卡
2024-11-15
川普重返白宮,美國商業移民將面臨哪些挑戰?
2024-11-14
暫停職業綠卡申請?!曝川普盟友制定限制合法移民計劃
2024-11-01
參與史上最長EB-1A補件案,是怎樣的體驗?
2024-10-30
一圖一例:美國EB-1A傑出人才最新標準一文掌握
2024-10-16
美國職業移民EB-2/EB-3,從申請到獲批要多久?
2024-10-11
臧迪凱律師解讀:美國EB-1A傑出人才最新申請標準!
2024-10-08
一表看清I-140美國職業移民申請究竟該付移民局多少錢?
2024-09-25
留學生如何跟美國雇主談綠卡擔保?
2024-09-24
【案例分享】針灸師如何成功獲批EB-2 NIW綠卡?
2024-09-10
點擊排行
赴美生子要涼?川普誓言要取...
“留學生畢業自動拿綠卡”!...
【重要】美國駐華使團:簽證...
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結...
【案例分享】初創公司應對支...
常見問答
親屬移民
應聘投資移民
移民類拒絕入境豁免
移民類其他
公民歸化
綠卡
工作簽證
參訪簽證
留學及交流訪問者簽證
K簽證
婚姻
遺囑信託
美國設立公司
美國報稅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版權聲明
-
友情鏈接
-
刊登廣告
-
軟體下載
-
關於我們
-
Attorneys Join-in
-
聯繫我們
-
誠聘精英
-
工作在美國
-
房東顧問
-
華人交友
-
網站導航
-
新聞論文
沪ICP备07502454号-4
COPYRIGHT 2005-2024 RESERVED
迪奕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製作
中國商業法律顧問
——眾華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