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近移民局(USCIS)和移民上訴委員會(AAO)發佈了幾個判例,顯示移民局對L-1的審查日趨嚴格,連美國律師協會(AILA)律師都覺得有些嚴苛,呼籲移民局應該考慮目前美國的經濟現況,放寬目前的審理標準,提高通關率。
其中一個L-1,申請人在美國投資新設立了一家公司,聘請了10位當地員工,在申請L-1延期時,移民局認為這家公司很小,不可能需要請一位經理,所以申請人自己在做日常事務,而不是從事高階管理工作,不符合跨國企業經理/主管的要求,所以拒絕了這份延期申請。
另外一個案例:中國母公司屬於世界500強的公司,在美國投資設立一家子公司,為調派的經理申請了L-1簽證;美國公司聘請了5位員工,都是學士以上的學歷。等到申請L-1延期時,延期被拒。後來美國公司為調派的經理又重新申請L-1,仍然被拒,最後上訴到AAO,AAO認定移民局審核文件有誤,拒絕理由不當,才撤銷原決定,最終批准了L-1延期申請。
一旦L-1延期被拒,公司一般就只有四個選擇:
1. 關閉公司(公司員工也跟著失業);
2. 公司搬到其他國家去(本地員工也喪失了就業機會);
3. 上訴(大概需要2年時間,時間太長也很可能走向前兩種結局);
4. 在本國重新申請E類簽證(USLawChina注:E簽證只對部分國家開放,中國大陸還沒有此類簽證)。
第一例的申請人被拒后就選擇回國重新申請E簽證。而中國客人遇到不能延期的情況,因為也沒有申請E簽證的資格,有些就忍痛關閉美國當地的公司或將公司轉到了其他國家。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不少律師認為:現在移民局更為嚴格的解釋L-1規定,拒絕了不少想來美國投資,希望在美國做生意,能為美國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外國人。實際上,這些人確實在幫助美國的經濟,但美國移民局在將他們拒之於國門外。目前美國的失業率仍居高不下,經濟環境不容樂觀,如果移民局再繼續這樣大範圍的拒絕可以為美國創造就業機會的公司和個人,勢必造成不良的影響。移民律師協會希望移民局認識到移民局也可以幫助美國的經濟。
鑒於L-1的複雜規定和當前不寬鬆的申請環境,USLawChina提醒仍有辦理意願的人士,開始辦理前一定要聽取專業律師的建議和分析,做好規劃,降低申請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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