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儘早遞交申請
長久以來,美國移民局(USCIS)實際審理的時間通常比審理時間表上的要久,有些案子甚至要審三年。若您已身在美國,移民簽證或綠卡到期,即便您已遞交了更新移民身份或綠卡(大部份綠卡的有效期為十年)換新的申請,在等待期間,移民官可能將您逮捕甚至驅逐出境。所以,要儘早遞交申請。
2. 考慮成為美國公民
若您已擁有綠卡,並考慮留在美國,那麼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儘快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大多數人在獲得綠卡後五年可申請歸化入籍,若配偶是美國公民或通過婚姻移民獲得綠卡,則只需要三年甚或更短的時間即可申請歸化入籍。綠卡身份受制於某些驅逐出境的條款,成為美國公民後便不再受制。擁有公民身份更有利於您在美國的近親屬保有合法身份。
3. 避免原機遣返(Summary Removal)
原機遣返是指邊境移民官有權在您抵美時便將您驅逐出境。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您要準備好說服邊境移民官您應該獲得移民簽證。若邊境移民官認為您對美國的安全構成威脅或爲獲得移民簽證而說謊,則有權將您驅逐出境。所以,若是您只是作為遊客訪美,那麼請注意不要攜帶那些顯示長期居留意圖的東西,例如結婚禮服或簡歷。
4. 地址變更,及時通知移民局
所有在美國居留30天以上的移民,如果變更地址,均須在十日內,以打印郵寄或網上遞交AR-11表格通知移民局。各家庭成員(包括孩子)一人一份。若有未決(pending)申請,請千萬記得要通知審理您的案件的各個移民局辦公室,否則移民局辦公室的通知不會寄到新的地址,從而耽擱您的案件進程。
5. 多渠道申請
若您是通過親屬移民來申請綠卡,看看是否有其他親屬有資格為您遞交申請。例如,您的雙親或兄弟姐妹都有資格為您申請,那麼讓他們各自為您遞交一份申請。這樣您成功移民的機會便大些,可防止其中一份申請被拒、等待時間過長,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亡故等特殊情形。
6. 各項面談,準時到場
美國使領館、移民法庭、移民局的各項面談都要準時到場。遲到可能導致遞解出境或耽擱案件進程,耗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
7. 切勿逾雷池半步,謹守移民法律法規
違法移民法律法規後果不堪設想,一點小差池都有可能導致遞解出境、取消移民簽證甚或禁止入境。
8. 注意備份申請材料
眾所周知,移民局時常將文件搞丟,所以一定要用有回執的掛號信向移民局寄件。注意備份。這些影本可證明您已經寄出了必要文件,這在移民局將您寄給他們文件搞丟的時候尤為重要。
9. 注意信息來源
關於移民,時常會有誤導大眾或完全錯誤的傳聞、謠言和看法。對信息來源必須謹慎對待。個案情形不盡相同,很可能與朋友或家人的情形完全不同,甚至移民局的工作人員有時也會給出錯誤或誤導信息。請注意,即便不良後果是由移民局的工作人員的誤導信息造成的,最後負責和承擔後果的是您而不是他們。所以要自己去調查,在移民局網站上有最新最可靠的信息。必要時,請諮詢移民律師。
10. 尋求專家的帮助
若遭遇困境,最好尋求專家的幫助,例如議員、信譽良好的資深顧問、律師等,不要貿然採取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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