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中國頒布《收養法》開放外國人領養中國孤兒以來,已有逾7.5萬名中國兒童被美國家庭領養。美國移民局(USCIS)提供了一些有關被領養子女如何獲得公民身份的相關條件及信息,USLawChina簡要整理如下:
大多數海外養子女在入境美國後,自動獲得公民身份,不需要正式申請;而有些海外養子女需滿足一定條件後,才能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還有些海外養子女(居住海外)則需提交正式申請“歸化入籍”:
• 美國公民夫婦完成領養手續後,海外養子女以合法永久居民 身份入境美國——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 海外養子女沒有以“孤兒”的身份移民——只要是被美國公民夫婦收養,並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且在18歲以前滿足所有條件,亦可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 居住在海外的養子女——只要在18歲前,該養子女的父母或祖父母須符合相關的資格要求,可在合法短暫訪美期間,通過申請歸化入籍獲得公民身份。
• 養子女在美國境內申請歸化入籍須填寫N-600申請表格;若在美國境外,則需填寫N-600K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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