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世界上最受遊客青睞的旅遊勝地之一,也是眾多聞名世界的城市和地標之所在。從紐約到洛杉磯,美國每年都接待超過510萬名遊客。不僅如此,不少世界上頗具影響力的大型企業的總部都設在美國,令美國成為商務旅行中心。對於這些遊客和商務人士而言,赴美進行短期訪問的第一步是拿到短期訪問簽證。然而,某些人覺得拿簽證是件複雜、令人頭疼的事兒。
USLawChina特在此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B1/B2商務觀光簽證:
總的說來,訪問者簽證(visitor visas)是專為有赴美進行短期商務、觀光或是兩者皆有的個人設計的。商務人士應申請B-1簽證,而遊客應申請B-2簽證,如果赴美的目的是商務、觀光兩者皆有的話,則應申請B-1/B-2短期商務/觀光綜合簽證。B-1簽證適用於赴美參加商務會議、處理財產、商務談判等;而B-2簽證則適用於參加婚禮、旅遊觀光、接受醫療等。
所有的訪問者簽證都是非移民簽證(non-immigrant visas),這意味著該簽證僅在一個固定的期限內有效,並且簽證持有人赴美須有特定的目的。一般情況下,訪問者簽證允許持證人在美國逗留6個月,理由充分可延期6個月。與其他一次入境的簽證不同,訪問者簽證允許持證人多次入境。
除了時間限制之外,B-2簽證的持證人不可以在美國工作。訪問者簽證不允許持證人帶家屬,每一位家庭成員都必須依照各自的情況,申請訪問者簽證。
訪問者簽證申請是向美國駐各國的使領館遞交。儘管申請人可以向任何一個美國駐外使領館遞交申請,但我們還是建議申請人選擇離自己的居住地最近的使領館。
在遞交申請的同時,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有資格獲得簽證。這意味著申請人須向使領館證明自己:
1. 不會在美國逾期停留;
2. 不會在美國工作;
3. 有強而有力的回國約束力;
4.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赴美和在美期間的所有開銷;
5. 有一本有效護照
遞交申請之後,申請人要想當地的使領館預約面談。面談的時候,申請人需要按指紋,領事會詢問申請人此行赴美的目的、計劃在美國逗留的時間、回國約束力信息(包含家庭和經濟)以及在美國是否有親屬或是經濟關係(familial or economic ties)。領事有可能要求申請人出具自己符合簽證資格證明的原件。面談最後,領事會作出批准或拒絕申請的裁定,如果申請獲准,申請人將當即獲得訪問者簽證,自由赴美。
總而言之,申請訪問者簽證一度是件很簡單的事兒。然而,經歷了2001年“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改變了移民政策,並且大大加强了對所有簽證申請人的檢查。故而,在沒有適當指引的情況下,確保能拿到訪問者簽證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我們建議有相關需求的讀者,不要掉以輕心,還是尋求律師或是資深專家的幫助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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