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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移民

加州服務中心審理Interview-waivable I-485申請
流覽次數:4608    添加時間:2007/4/30    來源:Cherry

3月上旬,美國移民局(USCIS)知會AILA聯絡處,隨著Bi-Specialization第三階段的實施,I-485調整身份申請審理將由加州服務中心(CSC)轉到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NSC);佛蒙特服務中心(VSC)轉到德克薩斯州服務中心(TSC)。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所有亲属移民类别豁免面谈(Interview-waivable)的调整身份申请,都会被送至加州服务中心,并且加州服务中心对这类申请将继续拥有单独的审理权。这类豁免面谈的调整身份申请包括:

     IR-7:美国公民的子女或继子女-非条件式;
 CR-7:美国公民的继子女-条件式;
 IR-0:美国公民的父母;
 CF-1:以K-1身份入境美国,美国公民结婚未满两年的配偶。-条件式;
 F-27: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下子女(有国家限制)注意:尽管F-27类包含21岁以下子女,只有14岁以下子女可豁免面谈;
 CU-6:根据古巴情况法(the Cuban Adjustment Act)提出I-485调整身份申请的古巴公民(由德克萨斯州服务中心/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裁决);
 CU-7:CU-6的非古巴籍的配偶或小孩(由德克萨斯州服务中心/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裁决)。

以上亲属移民类别的调整身份申请不能自动豁免面谈,能否获得面谈豁免还取决于很多其它因素。

目前,加州服务中心正在处理I-485案件。如果案件审理时间超过常规的审理时间,很可能是因为FBI的安全调查。地方办事处(District Office, DO)并不能在安全检查结束前进行面谈,因此,请求将案件转到地方办事处进行面谈,不见得能够加快案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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