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20年9月22日,川普政府表示重新實施“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最終規則”(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final rule)。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和移民局(USCIS)於2020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公共負擔新規,但新規在新冠疫情期間曾被一位聯邦法官(George
Daniels)於7月29日判決暫停執行。
9月11日,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判決允許國土安全部(DHS)在全美範圍內恢復執行公共負擔新規。
美國移民局宣佈將對2020年2月24日或之後以電子或郵戳方式提交的所有申請實施公共負擔新規,包括還在Pending狀態的申請。如果申請人通過快遞(例如UPS,FedEx或DHL)寄送申請,移民局將使用快遞收據上的日期作為郵戳日期。
另外,在2020年7月29日禁令生效之後,已獲得移民局批准的申請則不受此次新規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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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https://www.uscis.gov/green-card/green-card-processes-and-procedures/public-charge/injunction-of-the-inadmissibility-on-public-charge-grounds-final-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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