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移民簽證過程中,常會發生申請人因種種不可入境的原因而被拒簽的情況,但這也並不意味著完全失去了移民美國的希望,申請人可以通過豁免的方式來獲得移民美國的機會。Tsang & Associates律所的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辦理了無數個豁免成功案例,針對申請人不被允許入境而被拒的情況,臧律師總結最常見的有:犯罪前科;移民利益欺詐;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以下臧律師整理歸納和分享的便是一起非法停留案例:
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
國籍:洪都拉斯
年齡:38歲
小孩:4個
已結婚:11年
個案特殊情況:美國公民身份的配偶為聯邦醫療保險業務人員
本案中申請人Guzman先生從洪都拉斯非法入境美國並停留長達18年。夫妻已結婚11年,共同育有4個孩子。太太還照顧已故妹妹遺留的2個小孩。太太在美國出生,是一名聯邦醫療保險業務人員。
案件成功關鍵
論證極端困境(Extreme Hardship)是取得豁免成功的主要原因。
起初我們認為Guzman的情況雖容易證明對太太和4個小孩的困難,但難以證明“極端困境”。分析案情後我們發現太太的親人們非常需要他們夫妻的幫助,比如已故妹妹的2個小孩,以及年邁的父母。通過證明Guzman的收入將幫助太太的家人免於陷入經濟困難,我們能夠證明極端困境。
Joseph
Tsang律師證明了太太經濟上以及醫療上的困難。同時通過行政上訴辦公室(AAO)的一個類似案例證明中美洲的毒品戰爭將對他們夫妻的安全產生威脅,在那裏美國公民經常受毒品走私和犯罪集團所害。
案件結果
提交豁免申請3個半月後得到了批准。
沒有通過入口岸檢查而非法入境美國,是嚴重觸犯美國移民法之行為,若有此類情形發生,取得豁免是一種解決方案,
但能否成功豁免,則取決於對法律規定的瞭解、對“極大困境”的論證、相關證據是否充分且有力。Tsang &
Associates律所辦理了無數個豁免案件,可為您提供豁免專業律師服務。
律師簡介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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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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