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採“出生地”主義,在美國出生即獲得美國國籍,年滿21周歲后可以申請父母移民。美國優質的教育、醫療資源、良好的環境、完善的社會福利等吸引了不少國外孕婦前往美國產子,要給自己的小孩贏得“美國公民“身份。自去年香港”雙非“關閘后,中國孕婦選擇赴美產子的越來越多,中介的廣告也越打越大。
在上海工作的陳婕律師最近也收到一些月子中心的廣告短信,大意是XX萬即買寶寶美國身份,送孩子一個光明未來。由於長期和美國律師合作,與赴美客戶打交道,相關案例瞭解比較多,其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問題,陳律師覺得有必要提醒這類準媽媽。
首先,孩子在美國出生取得美國公民身份,但父母不能因此取得綠卡或陪讀/陪護資格
也就是說,如果父母沒綠卡,也沒有在美國長期停留的簽證,就只能帶小孩回中國。但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帶小孩申請來華簽證時,現在使領館為避免出現事實上的雙重國籍也加強了工作。小孩回國后依照外國人對待,單單上學一項就享受不了國內當地的教育福利,有的只好選擇上國際學校,一直讀到可以獨立去美國讀書生活的年紀。這些學校的學費父母應該要考慮。
其次,孕婦在美國產子可能遇到的困難
今年一部《當北京遇上西雅圖》讓我們國內觀眾瞭解了美國的月子會所。通常孕婦在懷孕前期成功進美國就不能再回國,一直要等產子,但往往丈夫很忙不能相陪。這麼多個月孕婦一人在美國,人生地不熟,語言又不通,美國的月子會所經營屬灰色地帶,可能隨時被取締。最近幾年月子會所的一些不良新聞頻頻被媒體曝光,準媽媽們到美國后要如何安心渡過待產生子這段時間不得不費一番考量。
最後,父母在美國的信用和將來的赴美問題
通常,孕婦申請的是以旅遊探親為目的的B-2簽證。B-2簽證是頒發給赴美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等。雖然美國的法律沒有禁止外國孕婦到美國生子,理論上去美國生孩子不應該被處罰,但是美國政府對這種行為并不提倡,也不喜歡。所以孕婦在入境時往往說是去美國旅遊或探親,但實際上是去生孩子,實際目的和在美國停留的時間和入境時講的不一致,這往往會被認定為欺詐。一旦簽證官認為申請人有欺詐意圖,將來父母要想再拿到簽證去美國就非常困難。據陳婕律師的客戶經驗,在中國孕婦赴美產子增多的情況下,美國對中國孕婦的赴美產子行日益收緊,態度已經相當嚴厲;而曾經在美產子的媽媽,現在想再去美國旅遊探親考察等,簽證不發。有的媽媽撇開在美產子這一條,自身條件好但也未能獲得簽證。小孩持美國護照隨時可以去美國,但父母因簽證問題不能陪同前往,不利於小孩未來在美國的成長。
有的孕婦在美國生子時,甚至聽從某些中介的建議,向美國政府申請了醫療福利,這些福利是美國公民或居民才能享有的,但申請時并沒有事先審核申請人身份,一旦使用事後被查到,對父母在美國的信用、赴美簽證都是致命性的不良記錄,想再去美國難上加難。家有美國公民的寶寶,但父母因此不被美國政府接受,這實在是不小的一個諷刺。父母的一個決定可以影響小孩的一生,在重大事項前最好是多方瞭解情況,瞭解利弊后再做出最適當的決定。
律師簡介:
陳婕律師,有多年涉外事務工作經歷,對中國公民對外移民交流投資等出國事務,以及中國企業對外投資考察設立公司等業務有相當的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聯繫方式:86-13918332292,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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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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