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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VSC重新遞交被不適當拒絕的申請
流覽次數:3408    添加時間:2005/12/6    來源:Candy Yu

 

佛蒙特移民局服務中心於2005126公布了申请被不适当拒绝后,向移民局重新递交申请的新程序。首先,重新递交的申请必须有颜色鲜亮的封皮,上面用较大的字体标明“Att: CRU Supervisor 和“Case Improperly Rejected”。除了封皮以外,随申请一起递交的还必须有一封信,写明为什么您认为申请以不适当的理由被否决。申请递交的地址是:

USCIS/Vermont Service Center

ATTN: CRU Supervisor/Improper rejection

75 Lower Welden Street

St. Albans, VT 05479-0001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VSC强调,这个程序仅适用于那些已经被拒的申请,不能用于申请人预料担心申请被拒而再次递交申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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