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論文 >> 其他
律師介紹
attorney join in
其他

S. 1932 規定對領事館簽證程式及I-485申請程式的影響
流覽次數:3292    添加時間:2005/11/7    來源:Maggie Wang

 

美國東部時間113号下午551分,参议院通过了S. 1932议案,但还不是最终的法律。(请参看USLawChina移民专栏——法律法规里的文章《移民法冗长的立法程序》。)

S. 1932规定,在签证数额倒退的情况下,仍然允许某些人群提出调整身份(I-485) 申请,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需要经过领事馆移民程序的人。这就是说在美国境外等待领事馆签证的申请人将不能享受S. 1932规定的优惠,他们将继续受签证数额后退的影响,除非等到签证配额,否则今后的几年内都不能申请移民签证。而对于那些已经开始领事馆(如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领事馆)移民签证申请程序、希望利用快速申请程序、而受签证数额倒退所累的申请人来说,如果在该议案写进移民法且移民局开始付诸实施时,申请人已入境美国,就可以提出I-485申请,而不受签证数额倒退的影响。

一旦该议案写入移民法,那么领事馆签证申请程序和移民局I-485调整身份申请程序就将有很大的不同。在当前签证数额倒退的情况下,一旦S. 1932成为法律规定,向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就失去了意义,没有人再愿意向领事馆提出申请。这对仍身在海外,必须经过领事馆申请程序的申请人而言很不公平,因为该立法的目的本身就是要帮助那些等待多年、现在又要受签证数额倒退所累、即将面临极大困难的申请人。该议案对移民法第245条(适用于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作了修改。

點擊排行
關閉 在線客服 USLawChina微信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跨國 搬家 遷廠 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