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日前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發佈聲明,3月15日起接種中國疫苗的外籍人員赴華可享簽證便利。有記者就此提問,該措施是否僅針對從香港入境人員,從其他城市入境是否也可以享受便利?已經接種疫苗的入境人員是否仍需隔離?
趙立堅指出,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方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外籍人員提供赴華簽證便利。中方關於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要求不變,有關人員入境後應遵守中方關於隔離觀察的相關規定。中方願與其他國家積極開展接種疫苗互認工作。
此前,類似通知最早由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3月12日發佈。各使館的具體措施不盡相同,但所稱的簽證便利主要是指,赴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複產活動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照疫情前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人員簽證審發範圍。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的通知同時指出,沒有接種中國疫苗的申請人仍按疫情期間使館有關簽證的通知提交材料。香港《南華早報》15日稱,按照新規則,接種中國疫苗的外國簽證申請人不用再提供邀請函。
文章來源:美國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