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蔡柳在洛杉磯聯邦法院認下兩項使用假護照重罪,並對遣返回中國的裁決不作抗辯。蔡柳所認兩項重罪,每一項的最高刑期均可達10年,但檢方同意向法院推薦蔡的所有刑期不超過14個月。宣判日期定于明年2月13日。蔡柳在今年3月被捕時,持國際學生簽證(F-1)在美居留。
根據聯邦大陪審團對其的指控,蔡柳從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間,共持假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5次替代中國公民參加託福考試。他在使用這些印有不同姓名的假中國護照時,均使用了他本人的照片。
在上述1年多的時間內,蔡柳為14名中國公民註冊考試來美所需的英語水準考試(託福考試)。蔡柳在這一起欺詐案中擔任主要角色,他雇傭其他人為希望來美的中國學生考試,以取得來美資格。
在蔡柳的同案犯中,有第六名嫌犯,但此人當時居住在臺灣,為此逃過了今年3月警方的抓捕行動。這名嫌犯目前已認罪,其宣判日期定于明年1月。
今年3月12日,蔡柳等5名嫌犯被捕,包括三藩市地區斯多克頓(Stockton)縣的曹瓊(Quang
Cao,音譯),24歲,這名嫌犯至少用假身份4次代考託福考試。此外,這些嫌犯還包括24歲家住洛杉磯的艾爾瑞克·張(Elric
Zhang,音譯),該嫌犯至少用假身份5次參與代考託福;24歲家住喜瑞都的莫漢·張(Mohan Zhang,
音譯),該嫌犯用中國公民的姓名2次代考託福考試;以及24歲家住河濱縣科洛納的薩曼颯·王(Samantha
Wang,音譯),該嫌犯曾用假身份2次代人參加託福考試。
文章來源:洛城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