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法在2018年為大部分家庭降低稅率和減少繳稅,同時規定國稅局改用另一種變動較緩慢的衡量通膨標準,據以調整各種稅務規定。
「華爾街日報」報導,標準扣除額、稅級和其他項目的標準在大部分年份仍將提高,只是成長速率比舊法緩慢;其結果就是有更多所得必須徵稅,或面對更高的稅率。
稅捐增加之勢初期並不顯著;例如,根據國稅局15日為2019年宣佈的標準,已婚夫婦的標準扣除額為2萬4400元,比根據舊通膨調整法的2萬4550元只少了150元。
屬於24%稅級的人,2020年初報稅時將因此多付36元稅款。
但是,長期下來這種差距會愈來愈大,而許多2018年因新稅法少付很多稅的納稅人,將眼睜睜的看著省稅利益逐年縮小。
例如,最高的37%稅級今年最低所得標準為50萬元,根據新通膨調整法明年將提高到51萬0300元,而根據舊制應為51萬2075元,兩者相差1775元,可是預計到2025年差距將擴大到1萬0325元。
這種差別長期累積下來相當可觀。通膨調整方法改變在2019年度將使聯邦稅收增加21億元,其後逐年增加,到2025年度達到200億元,而且以後還會繼續升高。
左傾的稅務政策中心說,2018年有4.8%家庭繳的稅將多於舊法,到2025年這種比率將增加到8.9%。
新稅法放棄原有的城市消費物價指數(CPI-U),改用連鎖消費物價指數(chained
CPI)。許多經濟學家認為後者更正確,因為它更能反映消費者在物價上漲時改買較便宜替代品的趨勢,而其漲勢通常比CPI-U緩慢。2019年連鎖CPI預計上漲2.06%,而CPI-U為2.42%。
文章來源: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