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生效日將回溯至今年9月11日,以當日的房租作為基準,在未來6個月,房東不得上漲租金3%。不過1995年生效實施的柯斯達霍金斯房租管制法案(Costa-Hawkins
Rental Housing
Act),規定獨立屋與小錯層(condo)房租不得受限於房租管制,一樣繼續適用。也就是縣屬地內的獨立屋、小錯層,以及1995年以後興建的房子,將豁免於落實該新規定。
洛杉磯法律援助基金會發言人Jonathan Jager表示,許多房東一聽到關於限制租金提案,就立刻將房租上漲20%。
支持限制租金法案者Yesenia Miranda
Meza表示:“我是一名有三個兒子的單親母親。就在10號公投提案被否決後,我的房東立刻決定要我在三天內付出高昂的租金,或立刻搬家,我們必須要阻止這些貪婪無厭的房東。”
反對限制租金法案者Gail Maltun表示,租金控制將是一項可怕的負擔,相當於讓“每一位租客”都能夠得到住房補貼,而房東要自行吸收所有虧損。
另一名反對者表示:“我是個單親媽媽,也是一名房東,但我並不是什麼大集團老闆。我平常只能依靠租金過活,你們這樣是硬生生將我賴以為生的工具搶走。”
其他反對人士表示,如果10號公投提案沒有通過,代表大多數選民不願意被限制租金,洛杉磯縣政委員會應該尊重民意。
業主Vanetta
Barto表示,加州選民相當關心低收入戶的經濟壓力,不然1號公投提案--為退伍軍人和可負擔房屋發行公債案不會通過。“我們不反對政府幫助低收入戶,但我們反對政府利用租金控制,奪走房東的權利。”
華裔陳姓房東表示,許多華人的觀念是先有房才有家,但租金限制法案通過,等於告訴民眾租房比買房好,造成房東退出市場,出租房屋供給量將會大幅減少,最終房源大量短缺。此外,買賣交易價格都是按照自由市場供需制定,一定會有價格浮動。“如果租金將被政府有所控制,房東是否也不用花心力讓房屋維持整潔或提高安全性,我認為住房品質必須與租金成正比。”
文章來源: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