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第一次來到美國,您一定對美國的入境程式非常好奇吧。每一位外國人來到美國的第一個目的地就是入境口岸(POE)了。這個入境口岸可能會是飛機場、國土邊境或是海港。入境的過程也就是移民局官員、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署(CBP)安全檢查的過程,具體來說,他們會問一些常規的問題,如來美國的原因、目的和逗留時間等。
在美國入境口岸需要接受的檢查內容共有四项:
公共卫生
移民身份
海关检查
农业检查
这四项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进行,也可能由多名官员进行。
抵达入境口岸之后,CBP的官员们具体会做些什么?
来到入境口岸的第一件事就是一定要准备好出示您的护照和其它必要文件。CBP官员会以此来决定是否让您入境美国。
接下来,您就会在入境检查室见到CBP官员们,他们会提出一系列问题来确定您的身份和国籍。
如果他们同意您入境,CBP官员就会定夺您可以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和您入境美国的身份。
所有来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外籍人员都会接受CBP官员的检查,包括护照、签证和其它证明文件的核查。他们同样会比较您的指纹记录和进行姓名检查,以此了解您是否在移民局有过不良记录的“黑名单”(derogatory information)上,针对您的签证进行提问,判断您是否符合签证规定,然后审核I-94卡和离境记录(或免签证计划旅游者证明和I-94W)
CBP官员们会问些什么问题呢?
CBP官员们会根据提问来判定您来到美国的真实目的。每一位官员都经过训练并且经验丰富,他们可以判定一个入美的外籍人员是否另有企图,例如当您对官员们陈述您打算游览迪斯尼乐园时,他们其实是在判定您来美的真正目的是否是来学习或者工作。如果官员们觉得您的陈述不可信,他们就会要求您出示附加的证明文件。
CBP官员的权利?
在入境口岸,CBP官员拥有最大权利。一个外国人是否可以进入美国这时完全由他们说了算。只有当CBP官员在I-94卡上盖章和注明入境日期,在护照上批准盖章并且外籍人员离开检查站,才算是真正进入了美国。
“二次检查”(secondary inspection)----什么情况需要二次检查?
如果第一个审查您的CBP官员觉得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您的身份或是来到美国的真实目的,他可能会要求您进行“二次检查”。二次检查会更加的全面和具体,一般要几个小时才能完成。
二次检查的细节?
进行二次检查时,CBP官员会针对您的此次旅行提出更加细节的问题,甚至要求您提供更多可以证明您的身份和来美国目的的证件。官员们也有可能对您进行搜查或者进行指纹验证。
只要CBP官员对入境意见有所保留,或者怀疑此人有偷渡或者违反法律和移民法,任何外籍人员和美国公民都有可能被要求进行二次检查。
抵达入境口岸的细节:
机场
在赴美途中,空服人员会给您发放I-94卡(白色),出入境记录表和I-94W卡(绿色)或签证和免签证出入境记录。表格中要求填写身份信息和抵达美国后的居住地点。到达机场后,机场工作人员或移民局官员会知道您进入检查站,然后排队等候移民官讯问。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就需要在非公民队列等候。美国公民就会被要求出示护照来证明身份,然后进入海关检查程序。
如果您是外国人,CBP官员必须要确定您此行的目的、需要出示的文件、您是否已经有这些文件和入境停留时间。这个过程通常不到1分钟。如果您获准通过,移民官员会给您的I-94卡盖章和签署日期。完整的I-94卡会呈现您的移民类别和停留时间。贺秀娟律师提醒大家注意:
空服人员会在飞行过程中发放海关申报(CF-6095)和I-94表格,这些表格必须在飞机抵达美国前完成。另外,I-94卡不同于签证,它用来显示您在美国的停留时间。所以建议大家保存好I-94卡以便顺利离境。
陆地
如果抵达陆地口岸,检查的程序基本相同。但是4项检查内容都由一位移民官员完成。他也有可能要求您进行二次检查。一旦获准入境,您就可以进入海关检查或者直接离开陆地口岸。
移民局官员会发放和签署海关申报(CF-6095)和I-94表格。
海港
海港口岸的入境程序和机场大致相似。一般乘船到达的旅客会优先进行检查。
移民局官员同样会发放和签署海关申报(CF-6095)和I-94表格。
入境口岸文件填写要求:
所有抵达美国入境港口的外籍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未过期的本国护照。如果有需要,还要出示美国大使馆签发的有效签证。并且所有入美外籍人员必须符合入境要求。
最后,贺律师在此为大家提供一些CBP面试的小贴士,希望对即将入境美国的旅客有所帮助:
切勿对移民官撒谎(身经百战的移民官大多会拆穿您的谎言)
切勿与移民官争论(因为您永远不会是赢家)
切勿辩解过多(尤其当您的文件混乱或者出国时间太久)
切勿期盼贵宾待遇(即使是沙特阿拉伯君主也同样要接受检查)
如果可以的话,适当的幽默会使问题更容易解决
始终记得:即使是美国公民入境美国也只是一项特权,而不是权利。
如果需要二次检查,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的检查只是多提几个问题,或者是要影印您提前离境文件)
切勿向移民官询问法律意见(因为您永远不会得到)
必要时您可以要求移民官致电给您的律师,询问法律意见
相关链接:http://www.jessieho.cn/index.asp
英文供稿人:贺秀娟律师
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区执业,专精家事法案件,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及受邀于各大学、机关团体作专题演讲及法律研讨会。多次因热心公益及服务小区获奖,曾参与的项目包括:为受家庭暴力妇女开的讲座担任讲员、为低收入客户提供免费咨询及代表出庭、及在法庭担任双语即席翻译等。
贺秀娟律师在家事法方面承办的案件包括离婚、婚前、婚后协议、及协议离婚的咨询及协调等。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近年来,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在离婚过程中,试着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已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帮助客户和对方达成协议,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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