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上学,感受了一下在美国上大学的滋味,确实有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开学第一星期没课。较主要的活动是在主图书馆前大草坪上的无聊开学典礼,校长和各位名人雅士再三强调学校的声望和学生的素质之高,目的是鼓励更多人毕业(美国大学里苦混四年毕不了业的大有人在。常听美佬说什么“我在大学时怎样怎样”,其实他很可能只有高中文凭)。那天午餐是凭学生证领的,不,该说“拿的”,即是无限量。天冷,于是揣了两个热狗三罐可乐,心想:拿不少,没吃亏,就赶回了寝室。我住的是三人房(还有single和double的),其一省钱,其二可多侃英文。一开寝室门便看到白人室友Tyler在从他的大号Jansport登山包里卸可乐,目测大约20来罐,没等我开口他就先道:“It is free,dude!”此时我悔我惊,悔在只拿了三罐可乐,惊在美国人比我上海人门槛还精!
授课开始。美国人的自由在课堂上可见一斑。由于夏天,大约四分之一的人是穿拖鞋来上课的,光脚也有几个,见多不怪。入座,教授开讲,学生们开始调整最舒适坐姿,大课教室的规模与座位跟电影院的相似,软坐垫,有左右扶手,因此坐姿调整空间还是比较大的,除了左右倾侧和两座横卧外,最多的姿势还是将双褪搁在前排靠背上,臀部置于座位前缘,以颈部提供向上摩擦力避免身体下滑。这种坐法的舒适毋庸置疑,但授课者对它的接受曾令我困惑过很长时间。某次环境课上,一女生用此种坐姿的,以鞋底正对着得过多项自然环境和化学大奖的白发
课毕,到宿舍楼底餐厅无限量自助猛食(早上要睡觉,一天只两顿,故每食必猛)。回到寝室,先下四国军棋一小时,开始做作业。中有不可理解之一,室友俩老美没音乐是不能学习的;不可理解之二,古典音乐如莫扎特,巴赫被他们定义为“Boring”,而普通的PoP对于他们的耳膜是忽略不计的,他们的音乐是ROCK——狂吼加重金属!Tyler的电脑一半是台高档音响(总价值2700美元,能抵我的4台),想当然地被设为寝室的噪音源。每天做作业有如打仗般喧闹,Tyler和Louis坚决强调这能使他们集中精神提高效率,我晕!人是有适应力的,日复一日,ROCK对我的杀伤力渐减,欣慰。自由国度,什么时候睡觉当然由着你,我们寝室最早入睡一般是凌晨两点。多次在两点左右去restroom洗澡时(这里的厕所和浴室是统一的,叫Restroom,也许仅限于我们学校),看到在长长的走廊地板上,地板上的脏地毯上,横趴着个人,或男或女,着睡衣,手支头,面前置书一本,聚精会神地阅读,要通过需伸腿跨之,若问则答:“此时效率特高!”
如果功课不忙的话课外是很有事做的。
教堂。据我不完全统计这里至少一半人是基督教徒。他们大多举止谦礼有度,乐于助人,给我的印象很好。种种原因,教堂成了深入美国文化的首选。进入教堂,入座,起立,集体唱赞歌(赞美上帝和耶稣),歌很好听,人人唱得出奇认真,闭眼,面露感激,微微含笑,激动时高举双手,头随乐摆,左右或有五音不全者,仍极力以美声表现对神的崇敬。唱毕,牧师开讲。辞藻有限,仅能捉摸个大概,热心的朋友不时为我解释。结论:圣经莫名其妙,非吾类所能理解。发自于教徒们对它的执着与深信不疑的好奇心是我继续上教堂的理由。
体育馆。去GYM跑跑步,打打沙袋,折磨折磨肌肉并非很有乐趣的事,主要是为了消耗每日摄入的多余热量。强壮该是美国的特产,跟我一起去举重的TONY,身高
聊天。聊天绝对是这里生活的一部分。不分男女,不分地点,短则三两分钟,长则数个钟头,聊到欢处,哈哈疯笑,乐此不疲。美式的自由体现在聊天中的各方面。某星期一早上1:30,邻室一印度女生刚从家赶到学校,见我们寝室门开着,于是入室,开聊。一开始她抱怨她的汽车不舒适,开后脚踝处发酸,同时用右脚鞋底去蹭酸处。显然不爽,一边问着我们一些琐事,一边一手扶床,一手脱鞋,脱完用手去揉。仍不爽,这时Tyler开始说他18岁生日时喝酒的事(美国21岁一下喝酒是违法的,18岁喝酒可算作壮举),G(女生名首字母)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抬起可爱的笑脸,一边听,一边开始脱袜。约莫10分钟后,G的酸处终于平息,于是穿袜子穿鞋,继续聊天,直到2:15方止。
美国的大学生活就是这样窥一斑可知全貌,剩余的就等着大家慢慢自己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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