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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AC21補充備忘錄摘要
流覽次數:3975    添加時間:2008/6/6    來源:Victoria Ye

 

移民局昨天公佈了重要的“AC-21 Supplemental Memorandum”USLawChina对该备忘录的内容摘要如下:

劳工证被撤销

如果已经批准了的PERM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后来因故被撤销(revoke),劳工部将通知移民局及国务院。也就是说,所有的I-140I-485即便批准了都有可能被撤销。

劳工证有效期

2007716之后批准的PERM劳工证有效期为180天。在申请H-1B六年后的延期时,除了要有批准的劳工证,I-140申请还必须在劳工证有效期内提交,否则移民局不会批准H-1B第七年的延期。

审理未决的劳工证

如果劳工证被拒,但仍在上诉,上诉期间也将视为审理未决(Pending)。根据H-1B延期的规定:劳工证申请审理未决超过365天,H-1B持有人可以获得第七年的延期,因此,可以依据上诉中的劳工证申请H-1B延期。

受移民配额限制的外籍员工

如果H-1B持有人是已经批准的I-140申请受益人,是有资格获得H-1B六年后的延期,每次延三年。现在,每次延三年的规定只适用于配额未排到的情况,否则一次只能延一年。为了确定延期时,该受益人所属国家的配额确实是unavailable,移民局会查核国务院当月的配额排期表。

Cap-Exempt H-1B持有人

供职于Cap-Exempt雇主(一般是教育、非盈利机构或政府机关)的H-1B持有人,可以同时为普通公司工作,且不受H-1B名额限制;如果停止为Cap-Exempt雇主工作,就不能在普通公司继续以H-1B身份工作,除非获得H-1B名额。移民局在审理此类申请时,会要求有Cap-Exempt雇主信函,最近的工资单,以证明此人仍然在Cap-Exempt机构工作。

公司违反LCAH-1B持有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H-1B持有人举报公司违反了当初向劳工局提交的LCA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申请,此人还是有机会更换雇主继续在美国工作。

I-140更换雇主

AC-21法案规定了I-140受益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更换雇主:

I-485调整身份申请审理未决超过180天,

新工作和现在的工作是相同或相似的。

但是,在Matter of Al Wazzan案例中,移民局确定了:如果I-140deniable,受益人便不能根据I-485180天规定换雇主。

相关链接:

H-1B六年后延期的相关规定及技巧:http://www.uslawchina.cn/txtview.asp?id=1547

I-140 Portability Provisionhttp://www.uslawchina.cn/txtview.asp?id=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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