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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申請中的License問題
流覽次數:3810    添加時間:2008/3/25    來源:Amy Chen

      在H-1B申请中,某些的H-1B专业职位要求有州/当地颁发的许可证(Licensure),然而,州/当地许可证的颁发机构往往要求申请人先获得H-1B批准,如此便造成了自相矛盾(Catch-22)的状况。类似的Catch-22情况也发生在H-1B申请时要求社会安全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中。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应对呢?

      最近,移民局发出了一份备忘录(Memo),对这类情况的规定进行了指导,USLawChina编译重点部分,让读者对此有所了解:

      在这种情况,一般,移民官会审核该外籍受益人(alien beneficiary)在提交H-1B申请时,是否完全满足了获取州/当地许可证的所有条件,包括教育、培训、经历等其他实质性条件;雇主是否能证明已经为受益人向州/当地机构提交了许可证申请。如果没有问题,移民官会批准一年有效期的H-1B,等一年到期申请延期时,如果受益人确实获得License,延期申请会获得批准;如果该员工没有License,自然无法获得延期。

       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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