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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機構不受H-1B配額限制
流覽次數:4551    添加時間:2006/6/13    來源:Sadie Fan

根據移民局近日發佈的備忘錄,移民法第214(g)(5)(A)和(B)條規定,受雇於或將要受雇於高等教育機構、與高等教育機構有附屬或關聯關係的非營利性實體、非營利性研究機構或政府研究機構的高學歷人才,不受H-1B配額的限制。(Sections 214(g)(5)(A) and (B) of the Act (Section 103 of AC21) exempt an alien from the H-1B cap if the alien is “employed (or has received an offer of employment) at” an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a related or affiliated nonprofit entity, a nonprofit research organization, or a governmental research organization (hereinafter a “qualifying institution”).)他們有專門的20,000個名額,這些名額還沒有用完。

即使申請人並不是在上述的這些機構工作,如果雇主能夠證明申請人的工作與這些不受配額限制的機構的工作有關,則申請人仍然不受H1B配額的限制。下面是移民局給出的連個例子:

● 公司A是一個商業性的市場行銷公司,當然是以營利為目的,這樣的公司當然受H-1B配額限制。但是,如果公司的某個新雇員將主要在某一政府部門的研究機構工作,從事與這一政府研究機構其他雇員相類似的工作,這一雇員將不受H-1B限額限制。

● 公司B,一個商業性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研究性公司,新雇用了一名外國雇員。公司與臨近的一家大學有協議,允許這名雇員使用大學的試驗室為公司工作。這種情況下,這名外國雇員是否受H-1B名額限制呢?答案是“是”,因為這名雇員使用大學的實驗室是為公司工作,而不是為大學的研究目的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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